怀孕前已知患有1型或2型糖尿病,称为糖尿病合并妊娠;而在怀孕期间发生或第一次发现有葡萄糖耐量减低的,称为妊娠糖尿病(GDM)。在妊娠前及妊娠中良好控制血糖,可显着降低胎儿畸形的发生,同时降低预产期并发症的发生频率。
确诊后首先进行饮食治疗
一旦诊断妊娠糖尿病,必须开始治疗。首先是饮食治疗。饮食量必须足够满足母亲和胎儿的需要,既不能使血糖过高导致胎儿畸形,又不能造成饥饿性酮症。一般每日热量以30~35千卡/公斤/天计算,其中碳水化合物占50%~55%,脂肪25%~30%,蛋白质20%~35%,同时补充元素钙400毫克/天,元素铁30~60毫克/天,叶酸400~800克/天及多种维生素,饮食的摄入应该分成多餐(比如早餐、加餐、午餐、加餐、晚餐、睡前加餐),这样可以避免餐前低血糖及餐后高血糖,孕妇体重每周增加应<1.5千克,若通过饮食治疗空腹血糖>5.8mmol/L或餐后2小时血糖>7.8mmol/L,则应开始胰岛素治疗。
降糖药物只能选择人胰岛素
因为糖尿病孕妇口服降糖药物有可能使胎儿致畸,所以一般认为妊娠期间的降糖药物只能选择人胰岛素,同时可以避免动物胰岛素结合抗体的形成,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目前的研究一般不主张妊娠糖尿病妇女使用人胰岛素类似物。有部分患者会产生胰岛素抵抗,这时最好找经验丰富的糖尿病专家确定治疗方案。
胰岛素用量早期偏少、中后期增加
妊娠糖尿病的发生与妊娠时一些抗胰岛素的激素如肾上腺皮质激素、人类胎盘泌乳素、雌激素、孕激素等分泌增多有关。这些激素会影响胰岛素与特异性胰岛素受体的结合,使胰岛素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导致血糖代谢异常,这一影响随着孕周数增加作用增强。所以在使用人胰岛素治疗妊娠糖尿病和糖尿病合并妊娠时,妊娠早期人胰岛素用量要偏少,这与孕妇早期的早孕反应、进食量减少也有很大关系。随着孕周的增加,人胰岛素的用量也要随着增加,用量较非孕期需增加2~4倍,这样才能很好控制血糖。在胰岛素治疗过程中,还应该监测糖化血红蛋白,了解血糖控制情况。产妇分娩结束后,抗胰岛素的激素水平迅速下降,胰岛素的用量也会很快下降,多数妊娠糖尿病患者分娩后胰岛功能足够应付正常代谢需要,可以停止使用胰岛素。原有1型或2型糖尿病产妇的胰岛素用量一般会恢复到怀孕前的水平。
产后要进行重新诊断分类
妊娠糖尿病的产妇最好选择在孕38周后进行分娩。刚分娩的新生儿很容易发生新生儿低血糖症、新生儿低钙血症和低镁血症,产妇和产科医生应密切注意。诊断为妊娠糖尿病的产妇应在产后6周做一次口服75克葡萄糖耐量试验,进行重新诊断分类,如果正常,以后每3年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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