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肝豆患者可考虑行肝脏移植术?
发布时间:201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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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除肝脏、脑损害外,其他重要脏器无严重损害,能耐受肝移植这样的大手术,也没有各种感染和潜在性感染灶。Sternlieb(1983)综合文献报道,提出下列三项为HLD患者肝脏移植的手术适应证。
(1)以暴发性肝炎样的临床表现为首发症状的HLD患者。
(2)具有严重肝功能失代偿实验室依据的青年肝硬变HLD患者(如高度低蛋白血症、难以纠正的低凝血酶原血症、进行性高胆红质血症和贫血),经足够剂量的PCA、DMSA或DMS等巯基络合物治疗2~3w后,无任何改善或继续恶化者,并对所致的严重水、电解质紊乱和肝性脑病缺乏有效的治疗措施。
(3)对PCA治疗虽一度疗效尚好,但在治疗过程中突然发生严重的、进行性的肝功能衰竭或溶血,酷似FHF样的临床表现,而造成不能继续PCA、DMSA等巯基络合剂治疗者。
肝移植的良好时机是:
1、肝功能失代偿,经积极治疗后无改善,并预计将继续恶化者;
2、反复肝功能衰竭;
3、出现难以治疗的严重并发症(肝性脑病、高度顽固性腹水),井继续恶化者;
4、出现反复食管静脉曲张破裂等危及生命的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