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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配眼镜可立出?骗人!应先散瞳
发布时间:2013-01-28      来源:

  一些家长因为孩子看黑板看不清带孩子到医院眼科做检查,评定弱视有严格的标准,切勿在不符合资质的眼镜店胡乱配镜。

  美国小儿眼科和斜视协会拟定的弱视筛查中危险因素的标准:

  1.屈光参差(球镜或柱镜)大于1.5D;2.任何显性斜视;3.任何经线远视大于3.5D;4.任何经线近视大于3.0D;5.大于1mm的介质混浊;6.在90°或180 °方向散光大于1.5D,斜轴散光大于1.0D;7.上睑下垂;8.3-5岁儿童视力小于0.2、两眼视力差别大于2行,6岁儿童视力小于0.67、两眼视力差别大于2行。

  筛查的最佳时机:婴幼儿在1岁前视觉发育极不稳定,1岁后基本稳定,故这一年龄为筛查最理想时间。

  少儿被发现视力不好后,医生往往建议做散瞳验光,以检查孩子的屈光状态,确定是否需要佩戴眼镜,家长往往有疑问:“在一些眼镜店里验光很简单,从不需要点药散瞳,为什么医院里验光这么麻烦那?”

  儿童验光配镜要先散瞳

  这是因为儿童及青少年眼的调节力很强,平时学习任务重,读书写字时间长,调节往往处于痉挛状态,即使是平时也无法完全放松。如果不散瞳验光,结果往往不准确,如患有近视的儿童,在有调节的情况下验光,往往导致验光度数比实际该戴的镜片度数高;

  轻度远视的儿童,如果不散瞳验光可以误诊为近视。而佩戴度数不合适的眼镜会对儿童眼睛造成损害,甚至加重近视或远视的发展。应用睫状肌麻痹药物使眼球内的睫状肌麻痹,瞳孔散大,在失去调节作用的情况下进行验光,可以得到客观的结果。这好比一个人老是弯背哈腰干活,一旦要给他量体裁衣,必须要让他直起身子,仍然弯着身子的话,裁缝师傅就很难量准尺寸。

  散瞳步骤

  12岁以下的孩子,眼的调节力很强,必须用1%一2%阿托品眼药膏或1%阿托品眼药水充分麻痹睫状肌,使瞳孔充分散大后再进行检影验光,停药3周后瞳孔完全恢复到生理状态再复光,复光结果才能作为验光处方。如果是远视眼,复光时可能会发现矫正视力不如散瞳时的矫正视力,甚至低于散瞳前的裸眼视力,因此要求验光师的检影验光技术一定要娴熟、验光度数要准确,只有如此才敢给予处方。只要验光准确,戴镜后的视力一定会提高。如有弱视者当然需要同时做弱视治疗。

  用阿托品散瞳验光要防止小儿中毒,年龄较小者,如3-5岁最好用1%阿托品眼药膏涂眼,每日3次,共3天。6-12岁者可用1%阿托品眼药水,每次每眼各滴一滴,之后压迫泪囊3分钟左右,防止药品沿鼻泪管流入鼻腔被鼻粘膜吸收中毒,早、中、晚各进行一次,共滴3天后验光,停药3周后复查。阿托品中毒症状包括:面颊发红、口干、发热、严重者心慌,如发现中毒症状者,应及时停药,必要时到医院救治。

  12-18岁青少年,一般用复方托品酰胺眼药水散瞳验光,该药麻痹睫状肌的效力虽然不及阿托品,但也可以达到较理想的麻痹睫状肌效果,而且速度快,点药数十分钟后即可验光,方便、快捷,而且毒性小。具体方法是:每隔5分钟每眼各滴一滴,之后压迫泪囊,共4次,然后再闭眼20分钟即可验光,次日复查。因为8-10小时后,该药作用基本消失,瞳孔恢复正常。

  总之,验光看似简单,其实里面有大学文。而今个别不法眼镜店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打出“电脑验光,立等可取”的招牌,给儿童和青少年不散瞳就验光,损害了广大患者的权益和身心健康,希望大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这方面的常识,到正规眼镜店或医院眼科验光,让孩子永远有一双健康明亮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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