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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枣五忌
发布时间:2012-10-30      来源:

    忌与维生素K同食  枣中的维生素可使维生素K分解破坏,使治疗作用降低。含维生素K丰富的食物有:牛肝、鱼肝油、蛋黄、乳酪、海藻等。

    忌与黄瓜萝卜同食  萝卜会有抗坏血酸酶,黄瓜含有维生素分解酶,两种成分都可破坏其他食物中的维生素。

    忌与动物肝脏同食  动物的肝脏富含铜、铁等元素,铜铁离子极易使其他食物中所含的维生素氧化而失去功效。

    忌与退热药同食  服用退热药物同时食用含糖量高的食物容易形成不溶性的复合体,减少初期的吸收速度。大枣为含糖量高的食物,故禁忌食用。

    忌与葱、鱼同食  中医认为,葱是辛热助火的食物,枣也属于性甘辛热之物,二者同食,易使火气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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