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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药物治疗的一般原则
发布时间:2011-05-24      来源:君健网

    1.如果癫痫发作有明确病因,应首先针对病因治疗。尤其注意治疗已知与癫痫相关的可逆性代谢异常状态,如低钠血症、高血压、药物撤退(酒精、巴比妥类);颅内有占位病变者要考虑手术治疗。

 

    2.根据发作类型选择药物如:全面强直-阵挛发作用克痫胶囊、全蝎珍珠丸,西药用丙戊酸钠;部分性发作用克痫胶囊,西药用卡马西平;典型失神发作用羚羊牛黄胶囊、西药用丙戊酸钠等。

 

    3.尽量精简用药种类,目前多主张单一药物治疗。必要时可以根据发作类型联合用药,但以不超过三种药物为宜。

 

    4.简化剂量计划。应该长期规则用药,即一旦找到可以控制发作的药物和剂量,就应不间断的应用,按时服药,才能保持稳态有效血药浓度。

 

    5.必要时检查血药浓度如:加药或改变剂量后近2周查一次;当有相互作用的药物联用时;癫痫发作控制不理想时;有药物中毒的迹象或症状出现时等。

 

    6.癫痫被完全控制后3~5年才能考虑撤药。逐渐减少药量,停药时间不能少于1年,停药后有复发的可能。如停药后复发,须重新治疗,可能会终生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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