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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药品的通用名和商品名?
发布时间:2011-05-10      来源:君健网
    在药品的包装上都应有药名。药名分通用名和商品名。通用名是国家规定的统一名称,同种药品的通用名一定是相同的。商品名是由不同生产药厂对自己制剂产品所起的名字,并经过注册具有专用权。

    药品通用名定义:是由世界卫生组织编定的在全球范围通用和在药品标准中列入的名称,如阿司匹林、头孢曲松钠、复方伪麻片。任何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上都应该标识通用名,一般来说,通用名应该最为醒目,选购药品时,消费者一定要弄清药品的通用名。 

    药品商品名定义:药品生产企业为了市场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往往给自己生产的药品注册商品名,以示区别,如“巴米尔”为阿司匹林的商品名;“严迪”是罗红霉素分散片的商品名。一种药品由于生产企业、注册商标和剂型规格的不同,可能有很多种商品名。

    所以同一种药物由不同药厂生产的制剂产品往往具有不同的商品名(不同品牌)。如:对乙酰氨基酚(通用名)是一种退热药,不同药厂用它生产制剂商品名有泰诺林、百服咛、必理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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