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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不宜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发布时间:2011-05-24      来源:君健网

    肾上腺皮质激素虽然具有抗炎、抗过敏和抑制免疫等多种药理作用,但应用不得当,会带来许多不良反应,因此,临床上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况禁用或慎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1.下列情况禁用肾上腺皮质激素:严重的精神病史,活动性胃、十二指肠溃疡,新近胃肠吻合术后,较重的骨质疏松,明显的糖尿病,严重的高血压,未能用抗菌药物控制的病毒、细菌、霉菌感染。

 

  2.下列情况慎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心脏病或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憩室炎、情绪不稳定和有精神病倾向,全身性真菌感染、青光眼、肝功能损害、眼单纯性疱疹、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重症肌无力、骨质疏松、胃溃疡、胃炎或食管炎、肾功能损害或结石、结核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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