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 浙江争取比全国早8年
发布时间:2010-01-21
来源:互联网
昨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通报浙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情况。
去年9月,浙江在国家新农保试点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率先启动这一创新制度,最大的亮点是: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2012年居民社会养老全面覆盖,比全国实现这一目标提前8年。
1.参保范围从农村居民扩大到所有城乡居民
根据浙江规定,具有浙江省户籍、年满16周岁(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除外),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黄亚萍说,浙江目前有60周岁以上老人近730万,其中农村515万,城镇215万。城镇老年人还有75万人没有养老待遇。
2.个人缴费有5个档次,多缴多得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了浙江社会养老保险的筹资方式。
对于个人缴费,浙江沿用了国家标准,分为一年100元到500元五个档次。在这个基础上,又增加了“各地可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的额度,增设和调整若干绝对额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的规定。
从全省各地出台的实施细则看,缴费档次普遍都做了增设和调整,更符合浙江实际。
3.缴费时间越长养老金越多
黄亚萍说,对已经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人,死亡时还可以享受相当于20个月养老金的丧葬补助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以视同缴费,同时加发优待养老金。
国家规定浙江规定
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不低于每人每月55元) (每人每月60元起步,逐年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缴费年限养老金
(缴费时间越长养老金越多)
养老金待遇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