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款药品价格相差16倍!
发布时间:201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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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的刘先生出差南京时胃炎犯了,在南京华丹医学门诊就诊后,医生给他开了两瓶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立卫克),每瓶50.6元。他回到吉林却发现,同样的一种药品,当地一家人民药品超市的价格是3元/瓶。药价居然相差16倍。
该药品生产企业北京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部一位工作人员称,由于医院的进货渠道、区域等因素不同,每家医院的药品零售价也不尽相同,但只要在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最高零售价范围内,都符合规定。记者几经索要,南京华丹医学门诊传真来的购货发票显示,该药进价为13.3元,医药公司对其的建议零售价是50.6元。
对待类似问题,物价部门的态度是,只要没超过最高限价,消费者可在价格比较后,自行选择。
值得一提的是,本报记者在采访中也遭遇“烦恼事”,南京华丹医学门诊的工作人员推三阻四,一位工作人员说:“药价是物价局的问题,和记者没有关系。”还有负责同志说:“如果医院领导对每个患者都解释收费依据,那别的事情就别做了。”虽然药价问题并没违规,但这样的工作态度实在让人难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