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癫痫综合征,婴儿痉挛症主要发生在1岁以内的幼儿身上。无论患儿的年龄、病因有无、治疗是否及时,都可采用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与强的松进行治疗。但应用该方案进行治疗的患儿需进行基础脑电图(EEG)及头颅CT平扫,治疗时刻首先选ACTH或强的松。
方案一:首选ACTH。
若首选ACTH,则初始剂量20u/d,2周时评价疗效,如果有反应(EEG有改善及惊厥停止)即经减量停药;如果无反应,用量增加至30 u/d,再用4周评价疗效,无论是否有效均减量,停药。如果复发重复原有效疗程,如果患者对ACTH治疗无反应,且未用强的松治疗过,可从ACTH停药后1周开始给予强的松治疗。
方案二:首选强的松。
若首选强的松进行治疗,则初始剂量2mg/kg·d,此后使用方法类似于ACTH用法,2周时评价疗效。如果患者对强的松无反应,且未用ACTH治疗过,可在强的松停药后1周开始使用ACTH。
在使用ACTH或强的松治疗的整个过程中,需要切观察患儿的血压,并每周复查血清电解质。
若患儿对激素治疗无反应,则应选用抗癫痫药控制惊厥发作,一般选用丙戊酸和安定类药物,多数采用丙戊酸钠与氯硝安定联合应用。
(注:药物使用剂量需咨询专业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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