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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时报》:强行剖宫一场道义与法律的博弈
发布时间:2010-12-16      来源:

  新闻背景:广州某产妇临产时病危并拒绝手术,医生在征得其家人同意后强行为其进行了剖宫产。产妇性命幸得保全,但却引发了一场关于道义与法律的纷争。

  法与情的高度统一

  健康时报特约评论员廖保平:生命垂危之际,按“生命权高于一切”采取挽救,显然符合“自然法则”。但从法律层面讲,医院强行手术,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从这个角度来说,医院冒违法之“大不韪”而做了合法恰当的处理,可谓在情理与法治之间铤而走险,实现了法与情的高度统一,从道义上应该支持并称赞。如果更多的医疗机构能够在生死关头用仁心仁术体现责任与担当,自己承担风险,挽救病患的生命权益,对于弘扬医德,彰显医者大爱,构建和谐融洽的医患关系,将裨益深远。

  根源是医患关系恶化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据廖新波博客整理):为什么医生一再解释,产妇还是不接受?深层次的症结在于目前的医患双方互不信任。由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陷,一些医生为了谋利开大处方、做大检查。医患信息不对等、沟通不足,也导致了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医患矛盾日益激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悲剧。

  尽信法不如无法

  广东省医师协会人文医学工作委员会委员梁剑芳:医院和医生基于专业判断和良心驱使而行动,却不得不背上法律的枷锁,这种事情显然是不可复制的。我们渴望法律的保护,可是如果事事都要法律提供保护,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将荡然无存。道德、良知,是冷冰冰的法律条文所能代替的吗?古人云,尽信书不如无书,从某种意义上说,尽信法何尝不如无法?

  健全法律保障医者权益

  健康时报读者刘国静:在医疗方面,医患双方的专业知识往往是极不对等的,患者自己做出的决定未必科学合理。不适当地放大患者的权利,会让医生缩手缩脚。若有严格的法律为医生的处置做免责保障,可以免去医者全力施救的后顾之忧。但是,如何保证处置权不被滥用,如何保证紧急情况下提高施救效率,需要立法机构严密考量,随着新情况出现,立法机构有义务细化法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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