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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筹资标准再提高90元
发布时间:2015-02-06      来源: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提出,2015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人均补助标准较去年提高60元,达到38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全国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年120元左右。

  《通知》提出,各地要合理调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将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50%和75%左右。以省(区、市)为单位统一制定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建立完善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非公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满足参合群众多样化需求。

  《通知》要求,2015年年底前,以省(区、市)为单位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提高抗风险能力。2015年年底前,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以按病种付费方式纳入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先执行新农合报销政策,再按大病保险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通知》再次强调完善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在开展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的地区,将病种范围扩大到30种~50种。逐步探索以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能力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制度,有条件的地区要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病种范围。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诊治的病种,上转不予报销或大幅降低报销比例。支持以医联体为单位实施总额预付,推动医疗联合体内部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在规范基金监管方面,《通知》要求探索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和黑名单管理制度,依法加大对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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