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医讯 > 百姓话题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重点锁定7类食品
发布时间:2015-01-07      来源:

    2014年12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风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等7类食品将成为抽样检验的重点。《办法》将自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7类抽样检验重点食品分别为:风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发现存在较大隐患的食品;专供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品;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经营的食品;有关部门公布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已在境外造成健康危害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产生危害的食品。

  《办法》规定,食药监管部门可自行抽样或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食品安全抽样工作;抽样人员应从食品生产者的成品库待销产品以及食品经营者库存或经营的食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不得由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提供样品。承检机构应保证检验工作的科学、独立、客观;有伪造检验数据或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利用抽样检验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规定时限和程序报告不合格检验结论等行为的,5年内不得承担抽样检验任务。

  《办法》要求,地方食药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相关情况记入其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分享到:

联合国:埃博拉疫情爆发将于2015年...  上一篇 | 下一篇  新年集结,为了那些年轻的生命

 
提交评论
junjian99.com  关注白领健康  专注疑难杂症
关于君健网和医学 - 网络营销中心 - 网站导航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隐私权政策
©2005-2015   君健网    湘ICP备1300935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