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0-01-22 09:09 来源:君健网
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和卫生工作会议要求,交流各地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任务,推动各地积极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农村卫生改革向纵深发展,卫生部今日在昆明召开全国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交流会议。卫生部副部长刘谦、云南省副省长高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随着新农合制度的全面实施和稳步推进,筹资水平不断提高,新农合管理运行机制不断完善,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有效缓解了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为转换运行机制,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各级卫生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遏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改革新农合支付方式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措施之一,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据了解,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主要集中在门诊总额预付和住院单病种付费方面。云南禄丰还进一步探索开展了住院按床日支付方式。目前,门诊总额预付主要在乡村两级开展,采取门诊统筹基金总额控制,按人头或者门诊人次定额包干,预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要求为一定范围的参合人口提供医疗服务。住院单病种付费主要在县乡两级开展,针对诊断明确、治疗方案稳定、疾病界限清晰的部分病种,按照当地同级医疗机构该病种既往几年的平均诊疗费用和物价增长因素,结合新农合基金的承受能力,确定新农合的支付定额。
刘谦指出,支付方式改革主要取得了四方面的成效:一是控制了医药费用的不合理上涨。二是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转换。三是规范了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四是推动了分级就诊,合理诊治。
刘谦指出,支付方式改革,就是从按项目付费的后付制,逐渐实行按单元、按病种、按人头支付的医疗费用预付制的过程。各国卫生发展的实践证明,支付方式改革可以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规范服务和合理运行,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各地要深刻认识支付方式改革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势在必行,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充分利用新农合筹资水平进一步提高,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影响力逐步提升,以及加快推进门诊统筹的有利时机,牢牢把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原则和要求,积极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带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
刘谦说,各省(区、市)要结合推进门诊统筹和提高部分重大疾病补偿水平试点,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新农合门诊和/或住院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抓好典型,逐步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有力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扩大试点范围,已经开展的地区,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把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推向深入。今年,要在全国10%的统筹地区开展试点,并逐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
刘谦对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认真测算、精心谋划,做好与现有新农合补偿方案的衔接。改革新农合支付方式,搞好费用测算、完善补偿方案是关键,各地要充分利用、深入分析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历年积累的数据信息,充分借鉴现有经验、发挥各地专家作用,搞好测算和方案设计工作。二是提高能力、加强监管,有效防范基金风险,维护参合人口健康权益。支付方式由后付制到预付制的转变或其它支付方式的改革,在发挥其有利作用的同时,要求新农合经办管理机构切实转变监管重点,提高监管能力,充分发挥卫生部门的主管优势,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强化医疗质量。三是加强监测、及时调整,逐步完善新农合支付方式。在试点过程中,各地要及时掌握诊疗项目、药品结构、医疗费用的变化情况,注重对试点前后、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的比较分析,认真总结成效和经验,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四是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要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培训、现场示范、调查研究等办法,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学习理解开展支付方式改革的意义,引导其主动适应支付方式改革,改善医疗服务和财务收支管理,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主动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要面向参合群众,加强社会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支付方式改革,避免待遇攀比。
会上,云南省卫生厅和禄丰县、浙江省开化县、安徽省南陵县及陕西省旬邑县等分别介绍了当地支付方式改革的主要做法与成效,有关专家对云南禄丰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实践作了全面的分析和归纳,与会代表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落实,结合本地实际以及上午介绍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就做好和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统筹解决农村卫生发展和改革的关键问题进行了讨论,进一步明确了任务、统一了思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分管领导,有关处室负责人,新农合专家,部分市县政府及卫生局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