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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服用抗精神病药物才能发挥最佳效果
发布时间:2009-09-27 05:33     来源:君健网
    众所周知,抗精神病药物在治疗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那么如何服用抗精神病药物才能发挥最佳效果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正确服用抗精神病药物的最佳指导吧!


    一、个体用药原则

    根据患者个体症状和自身素质等因素的不同,患者应谨遵医嘱服药。对服药的最低有效剂量(最大疗效,最少的副作用)要认真评估,不要过分追求控制症状而超大剂量用药,而导致许多严重的副反应的发生。首次发作的病人,应尽快接受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药物剂量宜偏小,不应采用快速神经阻滞剂和超大剂量的药物治疗。

    二、单一用药、缓慢加减剂量原则

    一般主张单一用药,对于某些难治的病人可合用其它不同种类的药物(如另一类的抗精神病药,卡马西平、碳酸锂等)。通常情况下,抗精神病药物无论是增加或减少剂量时均应缓慢,这样,不仅可以减少个体对药物的不良感受,同时亦有利于观察病人对药物剂量调整后的反应。如病人出现某些不良症状时则应及时就医,并在医生的指导下减药或停药。 

    三、有效不换方的原则

    既往应用效果好的药物,本次应用仍有效。如病人系首次用药,则药物的选择常要考虑到副反应的大小,传统的抗精神病药物对阳性症状的疗效大致相当,但副反应有所不同。新型抗精神病药物,副反应相对较少,疗效肯定,可予考虑。在控制阳性症状方面,各种抗精神病药物疗效相当。

    四、换药原则

    合适剂量抗精神病药物的最短起效时间要4—6周,如无效可改用不同类别的抗精神病药。

    实践表明,病人如对首次用某药有较严重的不良体验,常预示病人对该药的远期疗效不佳和服药依从性差。这些负性体验包括主观不适感、过度镇静、急性肌张力障碍等,如果用药不久病人即出现明显的上述体验,可考虑快速换药(此时可不需观察4周)。

    五、抗精神分裂药物应作为急性发作期的首选治疗措施 

    在用药前,临床医生应仔细评估病人的躯体状况和需要治疗的靶症状。尽管有人认为精神药物的作用没有靶症状,事实上,临床医生在实际应用中,根据病人的症状特点,用药则常有所选择。此外,选药的原则应考虑到药物的有效性、安全性、长期治疗的依从性和效—价(药效—价格)比等因素。

    六、安全原则

    抗精神病药物一般来讲是安全的,但用药之前均应常规检查血常规、肝、肾、心功能,并在服药过程中要定期复查。

    有些情况在应用抗精神病药时应予不用或慎用:①病人既往有严重的过敏或变态反应史者;②与酒精、鸦片类、巴比妥类、苯二氮卓类药物合用由于药物的相互作用有可能导致严重的CNS抑制或抗胆碱能谵妄;③严重的心、肝、肾等躯体疾病;④有器质性或特发性痉挛发作的高危因素者;⑤闭角性青光眼患者。

    在以下情况应作血药浓度监测:①当病人对常用剂量的药物反应不佳时;②当临床医生对鉴别药物副作用与精神症状有困难时;③当合并其它药物而可能影响药代动力学时;④在儿童、老年病人或有躯体疾病的病人,其药代动力学可能有变化时;⑤当怀疑病人有藏药行为时。

    七、维持治疗原则

    急性症状控制后,患者应继续进行药物维持性治疗,并在医生的指导下断药或停药。对目前症状控制良好已一年,但既往有一次或多次发作的病人,应长期维持治疗,除非有不可耐受的副作用及某些禁忌证出现。

    由于抗精神病药物种类繁多,而且每种抗精神病药物的靶向性又各不相同,因此患者切不可随意买药、服药,以免导致不良危害的发生。此外,不同患者或者同一患者各个时期的症状各不相同,在防治方面所需要注意的问题也各异。专家提醒,当出现一些不良症状或需要服用某些抗精神病药物时,一定要咨询专科医生,并在他们的指导下进行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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