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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烫伤包扎疗法
发布时间:2009-07-03      来源:

    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况不宜采取包扎疗法:

    (1)、大面积深度烧伤创面。

    (2)、头面、须及会阴等部位。

    (3)、包括后对防治感染不利,待别是炎热季节不宜采用。
   
    2、包扎过程中,必须始终注意肢体远端血运,外层一旦被渗液浸馈,应及时更换。
   
    3、要求严格无菌操作,包扎要完善。
   
    4、更换敷料时间。首次应根据烧伤创面深浅、感染与否及感染程度而定。一般浅度烧伤创面,无感染象征时,于伤后1周换药,此时创面已基本愈合;深II度创面采用包扎疗法很难达到一期愈合的目的,一般情况下,即使不招致感染,亦需通常换药,逐步清除坏死组织,上皮细胞方能再生扩展而修复创面。深II度创面坏死组织于伤后5—7天开始溶脱时,容易发生感染,应开始换药和分次清除坏死组织。III度创面根据手术选择的时间而定。
   
    5、更换敷料指征。主要是检查创面是否感染,体温升高或下降至正常以下,白细胞骤增或骤减,创面潮湿,疼痛加重,分泌物恶臭,血清纤维结合在伤后5—7天仍继续下降者,应立即揭除敷料,检查创面,诊断有无感染,再次判断创面深浅度,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凡内层纱布与创面紧贴,干燥者,不必揭除,尤其是浅II度创面,可更换外层敷料,或改取半暴露疗法。潮湿部分显示轻度感染的创面,宜开窗剪除,继续局部使用抑菌药物治疗。如内层用生物或人工薄膜包敷者,不论刨面深浅,均可改用半暴露疗法,以利观察创面,控制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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