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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凝药物不良反应及其处理
发布时间:2010-06-30      来源:公众科技

  一、双香豆素类:华法令、新抗凝等。为口服抗凝药物,用于心房颤动、机械瓣术后、以及易栓症患者的长期抗凝。

  主要的不良反应是与抗凝有关的出血。轻度仅表现为皮肤穿刺部位的淤斑、皮肤紫癜、牙龈出血、血尿,中度表现为消化道大出血、大咯血、肌肉深部出血,出现血色素的明显下降;严重者可能发生心包积血、颅内出血而危及生命。临床上用INR来判断抗凝的程度,国外推荐的抗凝程度为INR维持在2.5~3.5;国内开展的针对国人的临床观察目前正在进行之中,因此目前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但一般认为,对心房颤动的抗凝,建议将INR维持在1.8~2.5,而对心脏瓣膜置换术后的抗凝,应将INR维持在2~3之间。

  另一个在临床上难以控制的因素是双香豆素类药物与其它药物和食物的相互作用。双香豆素类药物与血浆蛋白有很强的结合力,当存在其它与血浆蛋白有比较高的结合率的药物时,可以置换出与血浆蛋白结合的双香豆素类药物,药效增强,出血的危险性增加。经常与这类药物发生相互作用的药物有:非激素类解热镇痛药、他汀类调血脂药、贝特类调血脂药、水合氯醛等;另外,双香豆素类药物与肝药酶抑制剂如氯霉素、别嘌呤醇合用时,其代谢受抑制,药效增强;与阿司匹林合用是药效增强,易于发生出血并发症。

  因此,对服用口服抗凝药物的患者,除了注意定期监测(剂量调整阶段每1~2天测定一次,维持阶段每2~4周测定一次)血INR值以外,还要注意尽量避免对原有的合并用药进行改动,并且在每一次必须的改动时监测INR值,尤其在使用上述的几类药物时,应特别注意调整双香豆素类药物的使用剂量。

  对口服抗凝药物过量时,可以采用维生素K肌肉注射进行对抗,根据INR超过治疗范围的程度,通常采用的剂量是5~10mg肌肉注射,并注意观察注射维生素K以后INR值的变化。

  二、普通肝素:皮下或静脉注射,用于短时的抗凝,由于皮下注射普通肝素的疗效不明确,临床上不推荐使用。静脉肝素主要用于心导管过程中、急性冠脉综合症、AMI溶栓后、急性肺梗塞、以及用于长期口服抗凝患者的围手术期。普通肝素治疗过程中采用ACT或APTT监测其抗凝程度,调整肝素给药剂量,将ACT或APTT维持在与正常值比较延长1.5~2.0倍的范围内。

  主要的不良反应是出血,对轻度出血,仅需要延长给药间期或减慢输注速度即可;对重度出血,需立即停用肝素,并给予鱼精蛋白进行对抗,通常按鱼精蛋白1~1.5mg中和肝素1mg计算。

  三、低分子肝素:包括达肝素、依诺肝素和那曲肝素等,均通过皮下注射给药,给药方便。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临床如急性冠脉综合症、AMI溶栓过程中、深静脉血栓、以及心导管手术中的抗凝治疗。用药过程中,可以用血液中抗Xa活性来评估抗凝的程度,临床上测定抗Xa活性比较复杂,难以广泛开展。采用相应药厂所推荐的给药剂量,治疗过程中可以不监测任何指标,而血浆的抗Xa活性即可维持在治疗范围以内。

  采用药厂推荐的给药剂量,低分子肝素治疗的安全性较大,临床上很少出现严重的出血并发症。如果发生严重出血,也可以采用鱼精蛋白进行对抗,所采用的剂量同普通肝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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