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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了,为何还使用“孕妇禁用”药物?
发布时间:2012-10-24      来源:

    很多风湿病,如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等疾病,以青壮年患者居多。其中,对处于育龄期的女性而言,“吃药治病”和“生个健康宝宝”就成了一对矛盾。如红斑狼疮病友服用最多的药物,就是激素和羟氯喹这二种了。

    羟氯喹  这个老药本来是用来治疗疟疾的,近年来发现它对红斑狼疮有效。说明书上有“孕妇禁用”,但实践中医生却常为狼疮孕妇开这个药。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怀孕可能加重狼疮病情,而该药能够有效控制狼疮病情、减轻母亲病情、改善母体的“土壤环境”、降低狼疮毒性因子对胎儿的影响,这就是“有利”的因素。虽然该药可能对胎儿的心脏等带来影响,这是“不利”因素。当有利的因素大于不利的因素时,利大于弊,故可使用。这一点也得到了国际上的一致认同。

    糖皮质激素  含有氟元素的糖皮质激素因能够通过胎盘,可能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说明书上“孕妇禁用”。但这也不是绝对的。举个例子:曾有一狼疮孕妇,病情没有充分控制便怀孕,怀孕后病情明显加重,孕28周时病危,胎儿随时有早产、流产、死亡可能,此时大剂量采用“孕妇禁用”的地塞米松(一种含氟的糖皮质激素),既能控制母亲病情,又能促进胎儿肺脏成熟;结合剖腹产结束妊娠,结果婴儿虽体重不足1公斤,但肺成熟得以存活(早产儿能否存活,最主要取决于肺功能);而母亲病情得以初步控制,后续治疗得以康复。“禁药”对救治二条生命功不可没。

    风湿病的用药较为特殊,孕妇用药既需要慎之又慎,也不能“前怕狼后怕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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