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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湿性关节炎孕妇如何用药?
发布时间:2011-08-05      来源:家庭医生在线

    众所周知,类风湿性关节炎的药物对胎儿的致病和致畸可能性大。但是大家是否知道,其实避免药物对宝宝的毒害要从备孕开始,并且孕后也要注意呢?

  Q:如果我准备怀孕,我现在吃的哪些类风关治疗药物要停用?停用多久才行?

  A:1类风关病人怀孕前,必须停用细胞毒免疫抑制药,如甲氨蝶呤、来氟米特等。由于甲氨蝶呤广泛沉积于组织中,在肝脏聚积的时间长达116天,因此受孕前至少应停用4个月,同时补充叶酸直至妊娠结束。

  2来氟米特的半衰期约为两周,其活性代谢产物参与广泛的肠肝循环,需经两年才能清除。故已经服用来氟米特的类风关病人,受孕前只停药是不够的,最好在妊娠前检测一下血药浓度;若血药浓度大于或等于0.02毫克/升,应连服11天消胆胺,以排除体内药物。之后应至少间隔两周复查血药浓度两次,若血药浓度仍不够低,可再次服用消胆胺。停用消胆胺后,应至少过三个月经周期方可妊娠。

  Q:生完宝宝后,我如果要哺乳该怎么用药呢?

  A:由于类风关病人通常在产后1-4个月内病情复发,尤其是哺乳者——哺乳不仅可增加母亲类风关病情复发的危险,而且因乳汁中含不同浓度的抗风湿药,可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因此,类风关病人产后要尽快复诊,一方面能了解自身类风关病情,并制订相应的治疗方案;另一方面,还能了解抗风湿药对哺乳的影响。

  多数非甾体类抗炎药可用于哺乳期,但可增加新生儿患黄疸和核黄疸的风险。如病情需要,最好使用半衰期短的药物(如布洛芬),或改用小剂量激素。激素可由乳汁微量分泌,经乳汁摄入的药量低于母体剂量的0.1%,不足婴儿内源性激素分泌量的10%。因此,服用小剂量激素的类风关病人哺乳,对婴儿是安全的。

  但如果服用的剂量较大,如泼尼松每日剂量超过20毫克,则应服药4小时后再哺乳。如此便可将婴儿于乳汁中摄入的激素含量降至最低,以减少药物对婴儿的影响。

  甲氨蝶呤、来氟米特等改善病情的抗风湿药能随母乳分泌,故哺乳期禁用;柳氮磺吡啶在乳汁中的浓度可以忽略不计,可在哺乳期安全使用;另外,哺乳期也可继续服用羟氯喹。

  若症状仍不能控制,可能是类风关病情活动明显,应停止母乳喂养,接受正规的抗风湿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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