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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腹泻用药误区辨析
发布时间:2011-12-16      来源:

不鼓励使用止泻剂

除非是病毒或细菌感染引起的急性腹泻,或者严重腹泻产生并发症,普通的急性腹泻并不需要服药治疗,它的症状一般不会超过48小时。所以,至少两天以内,勿用药物止住腹泻,因为腹泻是体内排除毒素的方式。当发生急性腹泻时,不鼓励使用止泻剂,除非其他急需控制的情况。否则,让它排清可能比较有利,也能加速复原。

水样便腹泻应用肠道黏膜保护剂,如蒙脱石散等,加口服补液盐即可,不宜使用抗生素。脓血便腹泻,则应及时规范地应用抗生素治疗。抗菌药对饮食不当、气候突变等原因引起的非感染性腹泻无效。需引起注意的是,对病毒性腹泻单纯使用抗病毒药并未证实有效。

不能擅自使用止痛剂

有些患者习惯用阿托品、颠茄片等解痉剂止痛。这种做法非常不安全,尤其是患有青光眼的老年人,可使青光眼进一步恶化。对轻度腹痛者可热敷腹部;对腹痛较剧者,最好是在医生的指导下选用止痛剂。

不可稍有好转就停药

不少患者通常以症状轻重为服药依据。这很容易造成复发,严重的可转为慢性腹泻。正确的服药方法是:症状全部消失后,继续用药二三天,有条件者应做大便细菌培养,待转为阴性后方可停药。

不必急于更换药物

明确为肠道感染的急性腹泻患者,在用药一两天不见好转时不要急于要求医生更换药物,因为任何药物治疗都需要一个疗程,至少3-5天,随便换药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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