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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斑狼疮病情稳定一年方可怀孕
发布时间:2011-05-19      来源:
    红斑狼疮患者很多都是育龄期妇女,她们非常担心:得了红斑狼疮后还能不能生孩子?

    江苏省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刘嘉玲表示,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确会影响妊娠。一方面,这是一种多系统疾病,虽然不一定影响生育力,但常常会使早产、流产等概率大大增加;另一方面,妊娠也有可能加重病情。据资料统计,很多女性在怀孕期间,由于用药范围很有限,导致病情难以控制。

    可喜的是,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如今大多数患者在疾病控制后,可以安全地妊娠生育。一般来说,在无重要脏器损害、病情稳定一年或一年以上,细胞毒免疫抑制剂(环磷酰胺、甲氨碟呤等)停药半年,激素仅需小剂量时就可怀孕,多数能安全地妊娠和生育。非缓解期的红斑狼疮妊娠,存在流产、早产、死胎和诱发母体病情恶化的危险,因此病情不稳定时不应怀孕。

    患者在怀孕后,要定期去医院检查,加强对自身及胎儿的监护。如定期检查胎心率、胎动、胎儿发育情况;根据孕妇的病情,选择适合的药物治疗,并进行定期的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抗体及产科等检查,以控制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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