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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疮患者勿与阳光“亲密接触”
发布时间:2011-05-10      来源:

  炎热的气候对于红斑狼疮患者,可以说是一种考验,有些红斑狼疮患者稍不注意就要受到太阳毒晒,于是皮疹重新出现,并且出现蛋白尿等,极易造成光过敏。

  红斑狼疮患者不宜晒太阳是因为阳光中紫外线使皮肤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变性,产生具有抗原性的胸腺嘧啶二聚体,从而机体产生抗(DNA)抗体。抗原(DAN)和抗DNA抗体结合,在补体的参与下,形成免疫复合物在血管和组织中沉积,造成损伤。此外,研究还发现紫外线可引起皮肤角化细胞分泌白介素1,白介素1又刺激B淋巴细胞产生生长因子和分化因子,使B淋巴细胞增殖,产生大量抗体;紫外线还能削弱机体对免疫复合物的处理,从而造成病情加重。光过敏可以在病程中任何时候发生。因此,红斑狼疮患者不宜在强烈阳光下长期照射,更不能在紫外线直接照射下工作。日常生活中,红斑狼疮患者应注意不要在海滨浴场游泳或日光浴,患者在户外作业应戴草帽、穿长袖衣服和使用防晒霜或局部用对氨苯甲酸保护皮肤。

  不论有无皮疹,红斑狼疮患者均不宜在盛夏的阳光下直晒超过15分钟。如果不甚出现日照时间过长现象,造成光过敏,一定要及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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