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发生在美国的中国医闹事件在网络上迅速传开,引起广泛关注。据新浪微博用户“小飞虫_v5”爆料:日前,一位国内过来的病人家属在美国某家医院的急诊撒野,医院随即报警。警察赶来后,病人家属企图用手去掐护士的脖子,被警察用枪托硬生生地砸断了胳膊,并强行带走。事件处理过程中,美国警察给出他两个选择:要不递解出境;要不被诉二级谋杀,在美坐牢。面对美国的法律,病人家属后悔万分。情急之下,他的爱人去找护士私了,警察得知后,又以“向受害人行贿”为由,将其逮捕。4天后,夫妻二人被遣返回国,护照上盖了“黑戳”,20年不能再次进美。他们的孩子继续在这家医院接受治疗,暂时由美国社工照顾,痊愈后送回国。后经证实,此事确是真事,但亲历者和爆料者不愿具体披露事件细节。
抛开病人家属的素质不谈,单就中美处理医闹的不同方式,就值得国人好好思考。一些网友呼吁,在遵循法制的前提下,我国医院、医护、警察在面对医闹时也应拿出强硬态度,不能一再地调解、维稳,任由医闹愈演愈烈。美国强硬对付医闹的做法和经验,很多值得我国借鉴。
美国法律严惩暴力伤医
和我国相比,美国医闹、伤医事件相对较少,一旦发生便会成为重大新闻。今年1月20日上午,44岁的美国心脏病学专家迈克•大卫森在波士顿布莱根妇女医院被一名55岁的男子连开两枪射杀,枪手随后饮弹自尽。调查发现,2011年,枪手帕射里的父亲曾短暂住院,去世后留下大额账单;2014年,其母又因术后并发症离世,给她看病的正是迈克。父母纷纷离去让帕射里彻底崩溃,这才闯入医院射杀医生。
悲剧发生后,美国社会除了关注医疗体制可能存在的问题外,还就如何保护医护安全进行了讨论。最终一些医院达成共识:为避免类似惨案再次发生,医院应加强安保措施,并对医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会他们如何识别危险、躲避伤害、有效自卫。
不过,美国相关调查指出,近年来,美国医闹、伤医事件的发生率也在逐渐上涨,值得警惕。美国劳工部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2.6万起在工作场合发生的重伤中,近75%发生在医疗和社工领域。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今年发布的报告也指出,从2012到2014年,医护遇袭事件增加,护士遭遇的暴力伤害增长了1倍。
美国医生处理医闹事件一般“先软后硬”。如能判断病人出于病情原因或服药影响,在头脑不清醒的状态下伤医,医护一般不会轻易报警,只会试图远离。出于对病人的尊重,他们往往选择默默忍耐和增加医患沟通,继续提供治疗。若发生明确的医疗纠纷,在美国这样一个高度法制化的国家,医患双方一般都会找律师,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在美国,医生必须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患者必须购买医疗保险,一旦出现医疗事故,由双方保险公司出面解决,这样就能减少医患之间的直接冲突。即使这样,医闹、伤医事件仍不能绝对避免,医患之间一旦发生暴力冲突,医院便会报警,警察会在第一时间制住并带走袭击者。如医生受伤严重,向法院申请索赔,伤人一方将面临巨额赔偿金,有些还会被判多年监禁。
各方处置不力,放任恶果发生
相比美国,我国医患矛盾更为突出。本月15日,北京积水潭医院烧伤科医生宁方刚就被一位患者家属辱骂追打,直至发生“互殴”,被对方咬致小拇指骨折。事后,宁方刚在网络上发文指出,互殴前,这位患者家属已经辱骂过总值班和护士,“悲哀的是,如果不是和我互殴,他根本无需为自己所做的一切付出任何代价”。
类似事件,近年来时有发生。今年3月,由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分析完成的一项研究,对中国2003~2013年期间发生的101个严重伤医案例进行了分析。研究人员指出,我国医护被杀数据正翻倍增长,三甲医院饱受医疗暴力之苦,急诊发生暴力袭医事件的频率最高,主任医师成为暴力袭医的主要目标;对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不满意、病人常有不切实际的医疗期待、患者不信任医生,成为诱发医患冲突的三个主要原因。
然而,面对层出不穷、愈演愈烈的医闹,相比美国的做法,我国医院、医务人员往往表现得比较软弱,医护被逼下跪道歉、抱尸示众等事件,不时上演。对此,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告诉《生命时报》记者,这种软弱最本质的体现在于,政府对医护人员保护不利,没有对医闹和暴力伤医者给予逮捕和重罚。目前,和火车站、飞机场等公共场所不同,医院常被视为“私人场所”,遭遇医闹即使报警,警方也往往先让医院内部解决,解决不了警方才会介入,出警严重滞后,这在一定程度上“放任”了恶果的发生。
不过,庄一强补充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明确规定针对严重医闹可以运用刑法武器,追究医闹为首者和参与者的刑事责任,对首要分子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参与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此举不仅为医生执业提供了基本安全保障,还给患者就诊划出了一道法治高压线,为潜在医闹者敲响了警钟。”不过,庄一强认为,法律还需不断完善,比如我国医闹入刑的前提是“对医务人员造成伤害”,简单说就是要把医生打伤或打死,造成严重后果才行,而在美国,只要有伤医的企图就可能入刑。
“除了学习美国处理医闹时比较强硬的手腕,还有一些观念值得我国借鉴。”庄一强指出,首先是尊重生命,美国人认为医疗资源是社会公共资源,如因个人原因攻击医务人员,致其不能救治其他病人,就等于剥夺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其次是信任医生,美国民众普遍信任医生,而在我国,很多百姓觉得没有熟人、不给红包,医生便不会尽力救治,一旦遇到不好的结果,就容易把怨气撒到医生身上,发生极端行为;再次是宣传健康的生命观,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很多时候医生也是爱莫能助,患者不要迁怒于人。
医闹不在“治”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院长助理王岳认为,医闹、伤医事件重点在“防”,而不是“治”。如果这个平衡把握不好,无论软弱,还是强硬,效果都是甚微。
王岳指出,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美国也曾出现严重的医患冲突,但却很快扭转,靠的是两项措施:一是全民健保,二是树立病人至上的诊疗理念。而当下,我国医保政策还有待完善,很多医院存在逐利动机太强、服务理念太差的问题。“这些问题不是不能改,而是既得利益者不想改。”
因此,王岳呼吁,从根源上解决医闹问题,首先,医院应将“一切向钱看”转变为“以人为本”,实行收支两条线互不交叉,即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收入全部上缴政府,支出全部由政府下拨。这样一来,医生看病不和收入挂钩,医疗活动的公益性得到有力保证,医患关系也将大大改善。其次,医生要关注病人的感受,从“看病”转变为“看人”。现在,越来越多的病人变成了“学习型病人”,他们希望与医生共同参与临床决定。除了信任,医患关系更重要的一块基石是达成知识的分享、认知的共识。再次,王岳建议,应对医闹问题,我国亟需实行两项措施。一是建立第三方调解制度。在医疗纠纷发生之初,引入中立调解员、医疗专家等进行调解,引导双方理性协商,达成调解协议,从而经济、便捷地化解纠纷。“未来政府部门可能设立全额财政拨款的医疗纠纷调解机构,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二是设立医疗意外保险。医疗行业存在先天的高风险性,发生医疗事故后谁来赔偿,现在还是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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