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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查出肺癌竟是误报 医院是否担责?
发布时间:2009-08-18 05:27     来源:君健网

  前不久,市民黄先生着实被吓了一跳。在一次体检中,黄先生被检查出患有肺癌,一家人立即陷入了担忧之中。然而,就在黄先生愁眉不展的时候,医院方却突然告知,“检查结果有错,肺癌诊断属误报。”几天时间内,黄先生经历了一场令人无法预料的大悲大喜。

  然而放下包袱之后,黄先生却对这件事进行了思考。“医院这样的误珍,要不要承担责任?”对此,有的人表示支持黄先生去索要赔偿;有人却认为,经历此事让人更加珍惜生命,反而是好事。那么,遇到这样的事情,医院究竟有没有责任?病人又该怎么做?

  意外 体检查出癌症!

  前不久,黄先生参加了一次体检。黄先生人到中年,自知身体很多机能将会越来越不“灵光”,于是把所有项目都检查了个遍。“不过我一直坚持锻炼,身体应该还是可以的!”黄先生心里这么说。

  半个月后,体检报告彻底打击了黄先生的自信心,并让他和家人陷入伤痛中。原来,体检中查出黄先生患有肺癌。接到通知的一刹那,黄先生一下子懵了。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跟癌症挂上边。“这可是绝症啊,我还能活多久呢!”黄先生立即想到了生死。当他把这一结果告知家人后,家人们在短暂的质疑后也随同黄先生一样悲伤起来。

  不久,黄先生与家人决定接受治疗。可就在此时,这件事又来了一个大转变。医院打来了电话称“体检结果有问题,要求进行复查”。进一步检查后,医院诊断黄先生没有癌症,以前的判断出现错误。

  听闻这个结果,黄先生一家人大大松了一口气。“短短几天,过得却像几年,似乎经历了人生的大悲大喜”黄先生说。

  然而对于此事,有亲友却认为,因为院方失误,病人经受了精神上的强烈煎熬,院方实在是不负责任,应该对病人给予赔偿。黄先生以及很多亲友对此也表示了认同,他们希望院方能给予道歉与赔偿。

  律师说法:是否担责 要看侵权民事责任四构件

  如果你遭遇了黄先生这样的事儿,会怎么办?如果是其他误诊,不仅贻误病情,而且让病人花了冤枉钱,那么医院方该承担什么责任?记者询问了几位朋友,他们纷纷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我同意黄家人的做法,平白无故受这么一场煎熬,谁受得了啊?除了道歉,医院方应该给予赔偿!”朋友小赵说。

  “不过,经历这样的事情反而会让黄先生倍感生命的珍贵,也许以后就会改掉抽烟等不好的生活习惯,从另一方面来讲也是好事。况且,体检并没有对黄先生造成什么重大损失。”市民王先生说。

  为此,记者采访了市洪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燕红。李律师说,误诊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应当按照是否具备侵权民事责任四构成要件来判定。即损害事实、行为违反法律、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

  基于病理的高度复杂性,医院误诊是医学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正常现象。医疗行为是一种检查过程,具有风险性和专业性,并非所有的误诊都需承担法律责任,关键是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责任;有过错的误诊,因误诊给受害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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