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发布
发布时间:2010-10-15 09:53 来源:君健网
近日,卫生部发布《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规范》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在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行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时,现场检查传染病疫情审核记录、各类常规疫情分析报告等文字资料,同时要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疫情报告情况;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卫生监督部门要监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和医疗机构履行诊治职责的情况。
《规范》强调,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实施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后,应当及时向被检查单位通报检查情况。若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