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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保费用有限额 医保病人竟成“二等公民”
发布时间:2010-12-01 09:17     来源:君健网

  记者在某行业内医院一科室医生办公室发现一份《关于加强医保费用控制的指导意见》,上面详细注明了这个科室医保职工患者的费用限额和药品比例,并强调:“对科室每月实际完成医保费用和药品比例进行考核,超出部分一律扣科室直接收入。”

  说起医保患者限时住院,一三甲医院护理人员告诉记者,医保办对单病种费用也有定额,对住院时间也有相关规定,一旦超出也要科室自己补上。所以,很多病人只能在相应时间内让她出院,就算是不好,也要转院,这样至少对于医护人员和患者来说是最合适的选择。

  政策:医保费用支付办法有变化

  到底是什么政策,影响到医保患者和医护人员?以济南为例,今年4月起,济南市医保办出台政策,对济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患者实施新医保费用支付办法,由原来的人均次费用考核,变成了总费用定额和人次定额“双定额”考核。超支部分,医保统筹基金不再支付。“举个例子,医保办每个月拨给一个医院10万元,医保病人花完后,多余的钱就得医院拿钱垫付,医保办不管了。”医保办工作人员给记者解释。当记者给医保办反应遇到的情况时,该工作人员解释说,各科室不收治医保患者并不是医保办的初衷,医保办出这种政策只是为了杜绝医保骗保现象的出现。医保定额后,压力转嫁给了医院,一些医院将定额分解到各科室甚至各个大夫身上,按月考核,借以限制医保费用,所以才出现最近一些医保患者不受欢迎的情况。

  短 评

  好心未必能办好事

  事实上,这种通过人为设置医保费用总额来控制支出,无异于缘木求鱼。不可否认,某些医疗机构的确存在过度医疗,医保部门从加强管理的角度出招遏制,是非常必要的。但是,现实却是旧疾未去,新病又来——— 本为限制过度医疗、防止骗保,反而成为患者就医的绊脚石。此举不仅让院方焦头烂额,更伤害到了医保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有专家建议,解决医院拒收医保病人的最直接方法,就是规范定点医院的进入和退出制度。一旦出现拒收,应给予从警告直至撤销定点医院资格的处罚。这个办法显然不是最终的解决办法。医保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确保医保用在真正需要的地方,是医保部门的职责所在。好心未必能办好事。低水平、广覆盖本来就是我国医保的特点,如果广覆盖又要高水平,不加大投入,只依靠政策调整,今天出现弊端,明天再调整还会出现其他弊端,这样很难找到出路。

  现在,我们担心的是,如果遇上急诊医保病人,医院该作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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