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医讯 > 百姓话题
天津:规定售中药每剂误差率不得超5%
发布时间:2011-02-15 03:10     来源:君健网

  中医治疗疾病的效果如何,关键在于医生的辨证选方用药,同时也与中药的煎服、调剂关系密切。由于目前本市中药房缺乏一套可操作性强的质量标准系统来指导规范处方、调剂、用药给付、煎药,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中医药学专家出台了《天津市医院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及调剂规范》,在中药饮片处方书写格式、中药饮片调剂程序和饮片调剂人员条件等方面作出了要求,严禁中药饮片销售额与医生奖励挂钩,调配中药时处方上的药味不得随意替代,每剂药总量的误差率正负不得超过5%。

  饮片调剂人员 上岗须有资格

  《规范》为从事中药饮片调剂的人员设立了门槛要求,必须具备三项条件之一才能从事饮片调剂工作:经过中药中专(含)以上学历的学习取得毕业证书或取得中药士及以上技术职称者;取得上岗资格的药师;中药饮片调剂复核人员必须具有中药师(主管中药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由本单位领导指派任命。未系统学习过中医药理论和有关知识、技能或没有取得相关任职资格证书者不得从事中药饮片调剂工作。

  每剂药总量误差 正负不得超5%

  从事调剂工作的人员既要对医师所开处方负责,更要对患者用药安全有效负责,因此要对处方内容逐字、逐项进行详细审阅,做到“四查十对”,包括姓名、性别、病历号或门诊号、处方药味、剂量、用法、剂数、医师签字、日期等。处方如果有重复药味、未注明剂量、药味配伍禁忌、妊娠忌服、超过规定剂量的问题,要与取药者或处方医师联系研究解决。

  调配中药时要按照规范的处方药味称取,不得随意替代,处方中应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冲服的品种应单包并注明用法。进行剂量检查时,每剂药总量的误差率正负不得超过5%。

  中药饮片销售额 严禁与奖励挂钩

  书写中药饮片的处方,药品组成与诊断应有明确的辨证或辨病关系,要做到诊断正确、辨证准确、剂量得当,杜绝只是药物堆积的不合理处方或“大处方”,严禁中药饮片销售额与医生奖励挂钩。

  中药饮片处方不得与西药或中成药混写在一起,药品名称必须使用药品通用名,饮片炮制方法写在药品名称前面,特殊的调剂、煎煮方法应在药品名后右上角注明并加括号。另外,中药服用的天数、日几剂、每剂煎几次、制备方法、服用方法等信息也都要在处方中注明。

分享到:

党报聚焦消除乙肝歧视:需要严格执...  上一篇 | 下一篇  安徽补充药品零差率 销售中标价比...

评论 
验证码  
提交
junjian99.com  关注白领健康  专注疑难杂症
关于君健网和医学 - 网络营销中心 - 网站导航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隐私权政策
©2005-2015   君健网    湘ICP备1300935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