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老情节严重将丧失继承权
发布时间:2011-02-17
来源:快乐老人报
浙江金华刘女士来电:我和哥哥自幼丧父,前不久母亲去世,留下一笔遗产,但没有遗嘱,我跟哥哥是仅有的两位继承人。母亲生前与哥哥关系非常不好,哥哥曾虐待过母亲,母亲还为此事报过警。请问哥哥还有继承权吗?
律师解答:湖南湘和律师事务所文东海律师认为,根据《继承法》第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规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本案的关键在于刘女士能否提出证据证明她所说的情况是否构成虐待,情节是否严重,如果仅只是母子之间的纷争或是一般的不和,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需要提醒的是,报警的立案登记可以作为证据,但是也不能够说报了警就一定会被认定为虐待并且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