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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发布时间:2009-07-07      来源:

    为适应我国人事制度的改革,做好卫生专业人才评价与资格认定,按照人事部与卫生部相关文件的指示精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01年开考,目前开考专业112个;每个专业的考试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科目;考试试题全部采用客观选择题形式。题型分A型题、B型题、X型题和案例分析题4个类型;考试时间在每年的上半年进行举行;考试成绩在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中以100为满分计算,每科目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所有4个科目在2年内全部合格者可申请该级专业技术资格。

    根据人事部、卫生部下发《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07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各专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科目的考试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其余各专业、各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纸笔考试时间2个小时,人机对话考试时间1.5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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