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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膳的常识--您要了解吗?
发布时间:2013-01-24      来源:

  药膳的药物配伍禁忌,遵循中药本草学理论,一般参考“十八反”和“十九畏”。“十八反”的具体内容是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 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 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十九畏”的具体内容是 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以上配伍禁忌,可作为用药参考,但非绝对如此。在古今配方应用中也有一些反畏同用的,如党参与五灵脂同用可以补脾胃、止疼痛,这些必须要在有经验的临床医师的指导下应用。

  药物与食物配伍禁忌

  药物与食物的配伍禁忌是古人的经验总结,后人多遵从于此。其中有些禁忌虽还有待于科学证明,但在没有得出可靠的结论以前还应参照传统说法,以慎用为宜。一般用发汗药应禁生冷,调理脾胃药禁油腻,消肿理气药禁豆类,止咳平喘药禁鱼腥,止泻药禁瓜果。这些禁忌主要包括 猪肉反乌梅、桔梗、黄连、胡芡黄、百合、苍术 羊肉反半夏、菖蒲,忌铜、丹砂 狗肉反商陆,忌杏仁 鲫鱼反厚朴,忌麦冬 猪血忌地黄、何首乌 猪心忌吴茱萸 鲤鱼忌朱砂 雀肉忌白术、李子 葱忌常山、地黄、何首乌、蜜 蒜忌地黄、何首乌 萝卜忌地黄、何首乌 醋忌茯苓 土茯苓、威灵仙忌茶等。这些可供临床应用参考。

  食物与食物配伍禁忌

  古人对食物与食物的配伍也有一些忌讳,其道理虽不充分,但在药膳应用中可作参考。这些禁忌是 猪肉忌荞麦、鸽肉、鲫鱼、黄豆 羊肉忌醋 狗肉忌蒜 鲫鱼忌芥菜、猪肝 猪血忌黄豆 猪肝忌荞麦、豆酱、鲤鱼肠子、鱼肉 鲤鱼忌狗肉 龟肉忌苋菜、酒、果 鳝鱼忌狗肉、狗血 雀肉忌猪肝 鸭蛋忌桑椹子、李子 鸡肉忌芥末、糯米、李子 鳖肉忌猪肉、兔肉、鸭肉、苋菜、鸡蛋等,这些禁忌的应用主要是宜使人气滞、生风、生疮、发病等。

  病人忌口

  忌口是中医理论与实践的一个内容。主要包括两类 一是某种病忌某类食物。如 肝病忌辛辣 心病忌咸 水肿忌盐 骨病忌酸甘 胆病忌油腻 寒病忌瓜果 疮疖忌鱼虾 头晕、失眠忌胡椒、辣椒、茶等。另一类是指某类病忌某种食物。如凡症见阴虚内热、痰火内盛、津液耗伤的病人,忌食姜、椒、羊肉之温燥发热饮食 凡外感未除、喉疾、目疾、疮疡、痧痘之后,当忌食芥、蒜、蟹、鸡蛋等发风动气之品 凡属湿热内盛之人,当忌食饴糖、猪肉、酪酥、米酒等助湿生热之饮食 凡中寒脾虚、大病、产后之人,西瓜、李子、田螺、蟹、蚌等积冷损之饮食当忌之 凡各种失血、痔疮、孕妇等人忌食慈菇、胡椒等动血之饮食,妊娠期禁用破血通经、剧毒、催吐及辛热、滑利之品。忌口之说有些已被证明是有道理的,有些则不合实际,在药膳应用中可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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