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科普 > 保健养生 > 四季防病
预防夏季食物中毒发生
发布时间:2014-07-30      来源:
    7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其网站上发布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公众选择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食品,注意食物冷藏,预防食物中毒发生。

  国家食药总局提醒消费者,烹调好的食物室温下存放不宜超过2个小时;剩菜、剩饭等要及时冷藏,冷藏时间不宜超过24个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食物制作过程要注意清洁卫生,加热烹制的食物要烧熟煮透。

  该局还提醒,消费者外出就餐应选择有证餐饮服务单位并索要发票或收据,不要贪吃无证摊贩烧烤。消费者食用购买的食品或在外就餐出现不适,要及时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同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分享到:

气候多变,防心梗  上一篇 | 下一篇  大暑节气应当心中暑

 
提交评论
junjian99.com  关注白领健康  专注疑难杂症
关于君健网和医学 - 网络营销中心 - 网站导航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隐私权政策
©2005-2015   君健网    湘ICP备1300935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