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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体检应该增加心理检测项目
发布时间:2010-09-01      来源:39健康网社区

  保护隐私,消除歧视

  “从心理体检的称谓上就能看出,现在它的地位还比较尴尬,没有被社会广泛认同,不得不用人们熟悉的体检来形容它。但是,这并不能掩盖它对人本身的重要价值。最轻微的心理问题看似并无大碍,往往也被人们所忽视。然而,一旦任其发展,开始出现心理障碍,乃至成为精神疾患,它给患者个人带来的痛苦绝不亚于身体疾病,而且还会给家庭和社会造成巨大的损耗。”张侃强调。

  卫生部发布的一项统计显示,按伤残所调整的生命年限指标,评价各类疾病在我国疾病负担中所占比例,精神疾患占总负担的1/5,超过了心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以及恶性肿瘤。而通过正规的心理体检,及时发现问题,就能通过心理咨询加以解决,阻断其向心理障碍的发展。“从这个角度说,心理体检不仅要实施,而且要广泛推广。希望有一天,心理体检不再借用体检的名义,能真正地深入人心。”张侃说。

  但是,心理体检在推广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阻力,它恰恰暴露出当前心理体检的问题。一位曾从事心理测评的人士告诉《生命时报》记者,很多人不相信心理体检的科学性,尤其是对测评人员的资质、职业素养以及量表的权威性表示怀疑。因此,这些人在参与测评时,就会提供虚假的信息,造成了一批无效问卷,从而导致了测评结果的误差。还有一类人担心测评结果被公开,万一自己有问题,会不会被用人单位歧视,被周围的人耻笑。面对这些问题,心理体检该何去何从?

  “首先要强调的是,即使心理有问题,也不能成为企业、学校拒绝录用员工或学生的理由。无论是心理问题,还是心理障碍,都跟身体疾病一样常见。这让我想起了乙肝患者在求职中受歧视的事。人们在呼吁乙肝不是用工门槛的同时,也应对体检结果保密的建议。”夏学銮说,“其实,在美国,体检结果属于隐私,只有当事人有权知晓。让人比较放心的做法是,心理测评人员将资料保留一段时间后就予以销毁。”

  张侃指出,要让人们信任心理测评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这需要三方面的合力。首先,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规范心理测评行业。其中,要明确规定,个人测评结果属于法律保护范畴,不经本人同意就随意告知他人或组织,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其次,要规范测评人员的执业资格,如测评者至少拥有心理学专业本科学历等。再次,测评人员应加强自律。当心理测评出来后,测评人员向相关企业或学校提供的结果,应该是集体数据,如焦虑、抑郁等在整体人员中所占的比例。对于个人,则要让每个被测评者对应一个编码,测评人员通过编码反馈的形式告知当事人。最后,测评人员应该使用科学可靠的测评工具,并根据时代发展,适时进行更新,从而在最大限度上保证测评结果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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