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万弱视儿童将被“摘帽”
发布时间:2010-07-27 05:28 来源:君健网
弱视是一种严重影响视功能发育的儿童常见眼病,如果不尽早治疗,会影响孩子今后的正常视力形成。日前,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专家们对儿童弱视诊断标准作出重大修正和补充。1987年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制定的弱视诊断标准为眼科检查无器质性病变、矫正视力低于0.9即可被确诊。而重新定义的弱视为:3岁以下儿童为低于0.5;4至5岁低于0.6;6至7岁低于0.7;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以上。
该诊断标准将在近期新版的《眼科学》教材中被采纳。按以往诊断标准,我国大约有占3%的1000多万弱视儿童。按照新标准,我国有300多万儿童将被“摘帽”。
记者就此事专门采访我国儿童视光学发育研究中心、全国首家小儿眼科、北大医院小儿眼科主任医师庞琳。
记者:对儿童弱视的新标准是如何产生的?
庞琳:弱视诊断标准的产生,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在酝酿,卫生部批准是在2002年,当时对弱视的诊断标准定义是:在眼睛没有器质性疾病的前提下,矫正视力不足0.9的就叫弱视。如果由屈光等问题引起的弱视,戴了眼镜后的矫正视力不到0.9才算弱视。但是,以前的诊断标准有局限,因为正常人的视觉从出生后到看得见东西,有一个逐渐清晰、慢慢发育的过程,一般到六七岁时,眼球的发育接近正常人。但是每个孩子发育的速度不一样,在五岁以下的孩子中,会有很多孩子的视力达不到我们0.9的视力标准。这些孩子不应该被归类到弱视中,有些孩子可能就是发育稍微晚点。按照弱视新的标准,3到5岁的孩子,如果视力能够达到0.5,我们就不轻易诊断他为弱视,而要综合临床相关检查结果给予判断,如果连这个水平都达不到,我们才考虑是否有弱视。
说新标准的提法并不是很合适。现在的修改并不意味着原来的标准变了,而是在原来标准的基础上,建议大家要参考各种因素,如果年龄段的孩子的矫正视力没有达到0.9,要给这部分孩子更多的观察时间,用其他的辅助检查来帮这些孩子确诊。这只是一个补充的建议。新的标准还需要有一定时间的检验和调整。
记者:弱视的最佳治疗年龄是多少?
庞琳:弱视的孩子一定要早发现早治疗,一定要在他的发育期内治疗,视力发育2岁之内是关键期,八九岁之内是敏感期,年龄越大提高视力就越不太容易。从我们的经验来看,对于十二三岁的孩子也是不放弃的。就是说,在这之前,都是能够提高视力或治愈的。国外有到17岁的弱视孩子,通过治疗后,他的视力也有一定的好转。我们科里过去有一个老护士,一只眼睛0.1的视力,对侧眼睛失明,通过开发0.1视力眼睛的潜能,结果视力得到恢复。所以说,视力的发育潜能还是很大的。
不过我们要强调,弱视的治疗一定要在发育的敏感期之内,如果治疗及时,完全可以治愈。如果是屈光因素引起的弱视,就比较好治疗,如果能够坚持治疗,有百分之九十的孩子能够治愈。
记者:斜视和弱视之间是什么关系?
庞琳:斜视和弱视是两个病,但是这两个病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处于视觉发育期的孩子一只眼长期处于斜视位,就会发生弱视。而各种原因引起的弱视,造成了一只眼睛的视力特别低下,这时候也可能继发产生废用性斜视。两者可以互为因果。弱视的四大原因中,斜视和屈光问题是主要病因。
记者:家长如何能尽早发现孩子有弱视?
庞琳:很小的孩子判断弱视非常困难,建议上医院去判断。我们现在的弱视诊断标准是按照国际标准视力表得出的结果,对于3岁以下的孩子,专科医生会有适合低龄儿童的视力表来帮助孩子检测。现在城市里3岁以上的孩子上幼儿园后就会有体检帮助发现视力问题,家长也可以进行遮盖单眼试验来发现可能存在的单眼视力低下:遮盖住视力好的眼,孩子因为看不见就会拒绝遮盖。很多孩子都是看书或看电视靠得太近才被发现。还有些有斜视的孩子来医院检查,发现斜视同时也造成了弱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