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需要做超声检查,这样可以减少出生缺陷。如无异常情况,孕期内超声检查维持在5次即可。
第一次检查是在怀孕之初,以确定是否怀孕,胎儿是否存活,是宫内孕还是宫外孕。
第二次是在怀孕11~13周,这次检查很重要,因为怀孕前三个月是胎儿各种器官形成的重要时期,也是最易受外界因素影响的时期。
第三次是在怀孕24~28周,这次主要是四维彩超检查,从头到脚筛查胎儿畸形,筛查率能够达到80%。
第四次是在怀孕32~34周,筛查重点是晚发畸形。因为消化道和泌尿系统异常,有的会表现得比较晚。
第五次是在怀孕30~40周,重点检查胎盘及羊水状况,为胎儿出生做准备。
这5次检查需要连续做下来,以便医生对比变化,一旦发现问题,可及时找出原因。
洛阳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超声科主任 孔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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