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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也须重视眼保健
发布时间:2011-05-24 11:01     来源:君健网
    孕妇随着身体状况改变,眼睛有时会产生疲劳感或不舒服。金华眼科医院专家说,孕妇因生理原因角膜会发生多种变化,对眼睛会产生一些影响,甚至对眼睛会造成危害。

  孕妇不适合戴隐形眼镜

  金华眼科医院执行院长、主任医师张龙禄教授说,孕妇角膜因生理改变会发生多种变化,透气性变差,戴隐形眼镜时,容易出现角膜水肿、眼球新生血管明显增生等现象,甚至导致角膜上皮脱落。而一旦隐形眼镜不洁,更易滋生细菌,使角膜产生炎症、溃疡。因此,孕妇不适合戴隐形眼镜。如果在平常是配戴隐形眼镜的孕妇,建议配一副合适的框架眼镜戴。

  孕妇需防“干眼”

  张龙禄说,孕妇在怀孕末期,约有80%的孕妇泪液分泌量减少,且结膜杯状细胞也受荷尔蒙的影响而减少,造成黏液素层分泌减少,使得泪液膜的均匀分布受破坏,容易造成“干眼”症状,导致眼睛灼痛、发痒、怕光、干涩,眼睛里像有沙子。因此,孕妇应注意孕期的卫生保健,合理营养,多摄入对眼睛有益的维生素A、C等营养素。如果出现了“干眼”症状,最好到眼科就诊。如果是与怀孕有关的干眼症,会在宝宝出生后逐渐消失,可以在医师的指导下适当使用人工滴眼液湿润角膜,消除眼疲劳。但不要擅自使用药物,尤其是怀孕期间不能用氯霉素眼药水。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孕妇应小心眼底病变

  金华眼科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杜尔罡说,很多患有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孕妇眼底都会发生病变,早期主要是眼底血管痉挛,如果血压增高持续不降,还会出现视网膜出血、水肿和渗出,甚至发生心脑肾组织的并发症,危及生命。此时,为了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安全,一般要终止妊娠。因此,患有妊高症的准妈妈应该定期到医院检查眼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种孕妇须特别注意眼睛症状

  杜尔罡说,下面三种孕妇应特别注意眼睛症状:

  1、患有糖尿病的孕妇,怀孕前一定要控制好病情,因为怀孕后常会出现青光眼、白内障、斜眼、复视和视网膜病变等并发症。特别是患有增殖性糖尿病视网膜症的妇女,在怀孕后有可能会恶化,容易导致失明,因此怀孕前要先治疗视网膜病变。

  2、第一次怀孕、年纪太大或太小的孕妇,在怀孕后期可能会出现子痫前症,导致视网膜剥离,因此要密切注意。

  3、患有高血压的孕妇,怀孕对血管所产生的压力,容易产生高血压并发症。眼睛是借由视网膜中许多细小的血管传达视觉现象的,这些细小的血管若产生并发症,会造成“视力模糊”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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