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肾小球肾炎(简称慢性肾炎),是以双侧肾小球慢性弥漫性或局灶性炎症改变为主的肾小球疾病。它虽然不难确诊,但却不易痊愈,甚至,会发展成尿毒症,危害生命。如果侵犯育龄女性,还会影响到终身大事。
有人认为患慢性肾炎的妇女不能生孩子,否则可能会有生命危险,这虽然有道理,不过也应视肾炎的类型、病情的轻重、肾功能情况而决定。
什么情况下不适合生育
一般而言,慢性肾炎活动期、慢性肾炎伴有严重高血压、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妇女不宜生育,因为休养对治疗慢性肾炎有重要意义。妊娠可使病情迁延不愈,甚至病情恶化,肾功能急剧减退。慢性肾炎活动期,即尿中除蛋白外,还有较多的红细胞、白细胞、管型,检验可见血中补体C3降低,表示病情不稳定,免疫反应还很活跃,此时妊娠如火上浇油,促使病情恶化。慢性肾炎有大量蛋白尿者不宜妊娠,妊娠可促使血浆白蛋白下降,导致严重水肿,血容量增加,使血压升高,可导致心力衰竭。患者血压高于20.0/13.3千帕(kPa)[150/100毫米汞柱(mmHg)]者不宜生育,这种病人妊娠易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可引起高血压性脑病、子痫、死胎,也可引起心力衰竭、急性肾功能衰竭,而且产后大出血的发生率也很高。
慢性肾炎伴有慢性肾功能不全者不宜生育。肾功能不全的妇女妊娠后,肾脏可能会不堪重负发生肾衰竭、产生尿毒症,危及生命。
肾炎病人妊娠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慢性肾炎患者妊娠后,要更加注意生活调理,保证足够的休息与睡眠。要合理饮食,保证营养,补充足量维生素,以增强体质,减少感染机会。要注意防寒保暖,预防上呼吸道感染,注意会阴部清洁,避免性生活,减少尿路感染机会。还应注意皮肤清洁和及早医治龋齿。
慢性肾炎孕妇如有水肿、血压升高,应严格限制食盐摄入量,保证休息,补充蛋白质和人体必需氨基酸,纠正低蛋白血症。如有血压升高,应选用对肾血流量无明显影响的降压药物,如硝苯地平、卡托普利等。要避免使用对肾脏有损害的药物,如庆大霉素、链霉素、卡那霉素、磺胺类药、阿司匹林等。
有些临床症状较轻的肾炎病人,如慢性隐匿型肾炎,仅有少量蛋白尿,无高血压,无肾功能减退者,在严密医疗监护观察下可允许妊娠。这些病人必须定期检查尿常规、测血压、查肾功能,尤其在妊娠后期应每周查2次尿常规,每天测量血压,每1~2周查一次肾功能。如果有尿蛋白大量增加、血压明显升高趋向,肾功能有减退,应及时中止妊娠。
由于慢性肾炎病人患病时间长,病情常反复,又缺乏有效治疗方法,使得不少患者容易烦躁不安、悲观失望,甚至产生自暴自弃情绪,这会直接损害患者身心健康,影响病情。因而和睦的家庭生活,夫妻间的关心体贴非常重要,丈夫应该帮助妻子正确对待疾病,保持乐观情绪,注意预防感染、劳逸结合、生活规律,性生活应有节制,避免过度劳累,从而有利于慢性肾炎的稳定与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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