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米夫定可用于治疗慢性乙肝,可有效抑制乙肝病毒复制,然而慢性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慢性乙肝的急性发作患者、慢性乙肝妊娠或妊娠后感染乙肝患者、急性重型肝炎或急性肝衰竭患者并不是拉米夫定的最佳适应证,应暂时避免使用拉米夫定治疗。
1、慢性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慢性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未出现临床症状且转氨酶正常,不管有无病毒复制指标都不宜服用拉米夫定,除非经肝穿刺肝活检证实有慢性肝炎病理改变时,才可考虑应用。
2、慢性乙肝的急性发作——慢性乙肝患者急性发作期如果转氨酶大于正常值上限10倍以上,有明显黄疸,或血清胆红素大于85.5毫摩尔/升,应以护肝、退黄、降酶治疗为主,待病情缓解时再给予拉米夫定进行抗病毒治疗。
3、慢性乙肝妊娠或妊娠后感染乙肝——拉米夫定对胎儿的影响尚未阐明,为保证母婴健康,慢性乙肝妊娠或妊娠后感染乙肝患者应暂不应用拉米夫定。
4、急性重型肝炎或急性肝衰竭——急性重型肝炎或急性肝衰竭病情危重,应以支持疗法为主,如输入新鲜血浆、白蛋白、人工肝支持疗法等,待病情缓解后再进行抗病毒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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