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为自己疗伤
著名的美籍华人心理学家黄维仁在著作《窗外依旧有蓝天——婚姻伤害治疗》中,对离婚后的心理疗法做了详细的阐述。
他认为,离婚,可能是人类最痛苦的一种经历。离婚者所感受的孤单、无助、希望的幻灭、对自尊心的打击、对命运的无奈和悲愤、对前途的恐惧与彷徨,不是局外人能完全体会了解的。他们多半会经历震惊与否认,迷惘与困惑,孤寂与凄凉,抑郁与哀伤,愤怒与怨恨这几个主要的心理状态。
离婚初期,尤其是被迫分手的一方,会呈现出震惊、否认的心理状态,这时,需要避免长期沉溺在幻想和自责中。此时,不要在人前强颜欢笑,表现出理智、能够控制自己情绪的样子,实际上,这些是在努力用意志来压抑与否认情绪,无法让它得到真正的释放。离婚初期表现得“超级适应”的人,一段时间后反而容易出现问题。
第二阶段就是迷惘与困惑期了。这时,离婚者最需要真挚的亲情和友情的陪伴。通过这些支持,他们会理清自己的思绪,知道如何处理眼前的种种事情,并且看到,虽然自己的婚姻失败了,但依然被许多人关心,是一个有价值的人。
在第三阶段,即孤寂和凄凉阶段,这时,培养一些有益身心的兴趣,如运动、音乐、烹饪等,会发挥创造力,使自己的生活充满活力和乐趣。
第四个阶段,也就是抑郁与哀伤阶段,是离婚者情绪最低潮的时期。这时,他们要保持和人接触,不要因为痛苦,就把自己封闭起来。但是,也不要终日躲在人群里,需要给自己一些独处的时间,让自己有沉思默想、面对问题的机会。此外,注重锻炼身体、注重饮食起居,照顾好自己。生活规律了,内心也就会坚强起来。而且,此阶段也要学会与自己的不合理信念做斗争,不要有一些以偏概全、非白即黑、自我贬抑的不合理想法。
第五个阶段是愤怒与怨恨期,离婚者会对自己或别人不宽容,这种不宽容不仅于事无补,还会影响到以后的心态。不宽容自己的人会厌恶自己,不宽容别人的人则看不到自己的错误。
离婚确实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但是,也有很多人因为离婚而更好地认识了自己,活得更加坚强。所以,坦然地去面对和了解这些情绪,并且以积极、成熟的心态去解决它们,这样才能更快地走出离婚的阴影,活出更精彩的人生。
想要复合、报复对方、为了孩子
离婚不分居的3种心理
案例:结婚证刚拿了没两年,就变成了离婚证。对于小桃来说,离婚的打击可谓五雷轰顶。可面对丈夫坚决的态度,她只得硬着头皮在离婚证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婚是离了,可小桃还是舍不得离开住了两年的这个家,她认为,只要住下去,就有复婚的可能。
北京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从离婚人口的年龄段来看,20—29岁和65岁以上的离婚人口比例略有下降,而其他年龄段的离婚人口则呈上升趋势。其中,35—39岁的离婚人数最多。同时,在中青年中,像小桃这样离婚不分居的现象并不罕见。既然离了,为什么还要住在同一屋檐下?对双方今后的生活又会有什么影响呢?
现象一:爱情原本就是“剪不断,理还乱”的。尽管一纸离婚协议已经宣判了婚姻的死亡,但人的感情却不会被裁决得这么明了,藕断丝连也是正常现象。此时,若是在同一屋檐下分屋睡,则会使双方有一定距离,让他们忽视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觉得对方比离婚前要好得多。此时,如果再碰到新的感情挫折,则更容易产生“曾经沧海难为水”的心理,复婚的可能性也很大。
现象二:有些离婚不分居的夫妇存在一种报复心理,觉得“只要我住在这,我就是主人,谁也别想闯进来”。这样的夫妻是以“恨”为纽带住在一起的。对于他们来说,“住”不是目的,继续惩罚对方才是真正的目的。实际上,这样下去不仅伤害对方,也让自己始终生活在“恨”里面,倒不如“退一步海阔天空”,潇洒地离开。
现象三:对于那些有了孩子的夫妻来说,暂时忍着住在一起的别扭,是为了减少给孩子心灵的创伤。“可怜天下父母心”,这样的情况尽管可以理解,但已经不相爱的父母即便在孩子面前装出恩爱的样子,也容易让敏感的孩子看出破绽。倒不如跟孩子把话说清楚,否则非但帮不了孩子,也容易耽误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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