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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伤急救严格遵循原则 防漏诊
发布时间:2011-02-16      来源:《健康报网》

    急诊创伤病人病种繁多,病情复杂,有时貌似简单的伤情却包含着危及生命的或导致肢体功能障碍的严重并发症。若不遵循创伤急救原则,容易造成漏诊。

  病例一,患者,女,44岁,既往有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心脏病和慢性结肠炎病史20余年。因夫妻感情不和,她自行用菜刀砍伤自己头顶部及枕部十余处,伤口长度在1~8厘米之间,深浅不一,有多处伤口深达颅骨骨质表面。24小时后被其家人发现,急送至某院就诊。受伤前十余天患者只进食少量食物和水。患者神志清楚,言语流利,精神差,贫血貌,头部伤口有少量渗血,无活动性出血。我们立即给患者行清创缝合术,术中患者诉气短,两小时后手术结束。术后测患者血压为0,心率134次/分。遂追问病史,患者伤后曾出现头晕、心慌、出冷汗,24小时无尿。考虑为头部外伤导致失血性休克、肾前性肾功能衰竭。立即给予补液,并安排住院治疗。

  对于急性创伤患者,接诊医师往往能考虑到先测生命体征,而对于受伤时间较长且意识正常的患者往往放松了警惕。患者有贫血貌,精神差,考虑与患者有慢性结肠炎病史导致营养不良有关,也与其受伤前十几日进食水少有关。术中出现气短,医师想当然认为和其既往的慢性病有关,而忽略了失血过多的可能。

  病例二,患者,男,45岁,在建筑工地上不慎从一米多高的脚手架上坠地。坠落过程中被脚手架的钢管伤及左上腹,于20分钟后送至某院。查体:脉搏、血压正常,左上腹有压痛,无反跳痛。肝胆胰脾肾B超、胸腹联透均未见异常。给予留诊观察。外伤约5小时患者腹痛逐渐波及全腹,且有压痛与反跳痛,以左上腹为重,肌注强痛定无效。后收住外科,手术探查示空肠破裂。

  对腹部创伤的患者,不但要重视实质脏器有无损伤,也要重视空腔脏器有无损伤。即使腹透右膈下无游离气体征象,也不能除外空腔脏器破裂。

  病例三,患者,男,38岁,既往体健,因右小腿外上三分之一处被破碎的啤酒瓶砸伤,就诊于某院。给予清创缝合,12天后拆线,伤口愈合良好,但发现右足不能背屈,不能外翻,不能伸趾,考虑为腓总神经损伤。后来又进行了二次手术,吻合离断的神经。

  病例四,患者,女,55岁,因被锈铁器砸伤右足就诊于某诊所行清创缝合。术后12天拆线,伤口愈合好,但未肌注破伤风抗毒素。于伤后第15日,患者感觉颈部、胸部发紧,无其他不适,请外科医师会诊,考虑为破伤风,后经治疗痊愈。

  对急诊创伤病人的处理,一定要严格遵循创伤急救原则。首先检测血压、脉搏,并维持其稳定;其次处理原发病,并动态观察,对症治疗;再次预防和治疗并发症,必要时请有经验的专科医师会诊,做到先救命,后治病。对既往有慢性病史的患者,发生创伤后患者出现不适,要明确是原有疾病引起的,还是创伤及其并发症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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