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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急救五“不宜”
发布时间:2010-07-22      来源:互联网
    一、止血带不宜长时间结扎。用布条、纱布作止血带包扎时,止血带不宜过细过窄,不宜直接扎在皮肤上,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应垫以布料(可用纱布、毛巾或衣袖等)。扎止血带松紧要适当,每隔30至60分钟应松开2至3分钟(并用指压法代替止血),避免止血带以下肢体缺血坏死。

  二、小而深的伤口不宜马上包扎,特别是锈钉或木刺扎伤后或是玻璃损伤,伤口缺氧。若马上包扎,会有利于破伤风杆菌的生长和繁殖。应到医院清创并注射破伤风抗毒素。

  三、昏迷病人高级神经活动受到严重抑制,应严密观察,细心护理。病人苏醒前不宜进水进食,否则会使食物或水误入气管,引起吸入性肺炎,甚至窒息死亡。所以,昏迷病人要绝对禁食,但可用棉签蘸清水湿润一下双唇。

  四、皮肤接触农药,不宜用热水及酒精擦洗,否则会促进毒物的吸收。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服(包括内衣)、手套、鞋袜等,并用肥皂水或1%、5%碳酸氢钠溶液彻底冲洗皮肤、头发上的毒物。

  五、急性腹痛起病急,变化多、发展快,如不及时处理,可在短期内危及生命,应及时去医院诊断,正确治疗。对诊断一时难以明确的病人,不宜服强烈止痛药(如止痛片、强痛定、吗啡、杜冷丁等),并禁用泻药,禁止灌肠。否则会掩盖病情,延误诊断或加重病情。待检查确诊后再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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