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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变身OTC 用药更要“小心”
发布时间:2011-03-15      来源:

  ■新闻回放

  54种处方药转为非处方药

  近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54种处方药获得批准,转为非处方药,其中包括9种化学药品、44种中成药和1种生物制品,此前,国家对处方药转非处方药的审批程序已中止三年。此次“处转非”大门重启,意味着消费者无需再凭医生处方,直接就可到药店购得这54种药品,满足部分消费者的潜在需求。对药企而言,处方药转非处方药也不失为一个利好消息,部分原本没有中标或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处方药在转为非处方药后可借此“起死回生”,进而挽救一些老药。

  ■释疑

  “处转非”药品可放心购买

  不过,也有消费者心存这样的疑虑:原本必须由执业医师处方才能开的药变成可以随便就能买得到的药,会不会存在一定的用药风险?据记者了解,此次被纳入“处转非”目录的药品夏天无片部分含有少量毒性,此前转OTC(非处方药)的申请一直未获批准。

  朝阳医院药事部副主任陈阳育告诉记者,处方药转非处方药要经过一套复杂的申请、审批流程,“转为OTC的处方药必须经过医生处方长期的临床实践,还要进行不良反应统计,药监部门会根据这些数据对药品的风险性进行评估,只有风险性低、相对安全的药品才有可能被转为OTC。”

  陈主任说,其实所有非处方药的前身都是处方药,“刚上市的新药绝不可能直接被定为非处方药,必须经过大型临床实验,直到药监局认为可以用在人身上了,药品才能进入医院处方药的行列,这期间,各医院药监部门会对不良反应进行监控、上报,由国家药监局进行统计后评估药物的安全性。”

  陈主任表示,此次被列入OTC目录的药品,应该都是药监局评估过的风险性较低的种类,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但她同时强调,慢性病患者不适合用非处方药,“因为慢性病有复杂的病理和生理变化,需要医生对用药进行监控,如果服用某种药一段时间后,病情发生了变化,可能这种药就不再适用或该改变剂量了,这是病人自行购买OTC药品无法做到的。”

  ■解读

  OTC分两类,购买前应咨询药师

  此次转为非处方药的药品被分为“甲类”和“乙类”,陈主任解释,甲、乙两类非处方药的区别源于对其安全性的评价,分别以红色和绿色“OTC”标志区分。

  甲类非处方药只能在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零售药店出售,且药店必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而乙类非处方药除可以在药店出售外,还能在超市、药妆店、便利店等处销售,不需要专业药师驻店。

  陈主任说,处方药变为非处方药后,药品使用说明书一般也会重新修订,“处方药的说明书医生都能看懂,但病人不一定也看得懂,转为OTC后,说明书就要修订成病人也能看懂的语言。”陈主任提示,一般老百姓到药店买OTC药品没有咨询驻店药师的习惯,买回家后才发现看不懂药品说明书,而药品又是不能退货的,有些人干脆凑合着吃,就有可能吃出问题。“购买OTC药品时,一定要在当时跟执业药师做简单的咨询。”

  ■延伸

  双跨药视病情“两吃”

  陈主任介绍,还有一种药是兼具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双重身份的,即“双跨”药。界定“双跨”药的身份主要看其适应症。以阿司匹林为例,它有解热、镇痛、抗风湿、抗血小板聚集等适应症,当被用作非处方药时,适应症是解热、镇痛,且用于解热仅限服用3天,用于止痛仅限服用5天;当作为处方药时,适应症就变为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心血管疾病等,并且可长期服用。

  陈主任建议,消费者在选择“双跨”药品时应该掌握这样一个原则:能自我诊断的疾病,可以去药店直接购买OTC药品;但如果是大病,就必须找医生,哪怕医生开的是同一种药品,因为此时该药是被作为处方药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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