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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药后怀孕胎儿是 “留”还是“流”?
发布时间:2014-09-04      来源:

 

某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可是她清楚地记得,当时那次性生活后吃了紧急避孕药,应该不会怀孕才对,听说药物对胎儿有害,这个孩子能要吗?诸如此类的求助,临床上经常碰到。

一、药物安全分级

一项调查表明,有65%的孕妇曾自行服药,92%服用过一种以上药物,甚至有4%的孕妇服药过10种以上药物。如此看来,并不是吃过药就必须流掉胎儿。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孕妇用药分级制度,将药品的安全性分为A、B、C、D、X五类,是目前最明确、科学、合理的分级制度。分级的不同代表了安全性的差异,A类安全性最高,而X类最低。

以抗菌药物为例,怀孕后抗感染推荐使用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它们的安全级别都是B类,而大环内酯类抗菌素属于“慎用”,磺胺类、四环素类和喹诺酮类属于“禁用”。念珠菌感染在孕期非常常见,这时应选用克霉唑和制霉菌素(B类),咪康唑和伊曲康唑都属慎用。对于抗病毒药物,孕妇禁用利巴韦林,而必要时可用阿昔洛韦。

经常可以看到,小小的感冒把不少综合医院的专家难倒,因为患病的是孕妇,不论是西医还是中医,最终的选择是写下柴胡、双黄连等中药。中药、中成药可按说明书给孕妇使用,但遇到慎用的药物,如清热解毒口服液,就比较麻烦了。其实,应权衡利弊,该用时就得用,不然病情带来的副作用远超过药物的危害。

二、糖尿病孕妇提前换胰岛素

糖尿病孕妇越来越多,如果血糖偏高,女性在怀孕前后应找内分泌科医生调药,不再用口服降糖药物,因为这类药物可致新生儿低血糖,而可以改为注射胰岛素。高血压的女性在怀孕前一段时间应禁用卡托普利,在必要的时候则可以用尼莫地平。

三、服紧急避孕药后仍怀孕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服用毓婷失败则可继续妊娠;服用米非司酮则应终止妊娠。如果已经怀孕却不知道,随后又吃了紧急避孕药,这是对胎儿无害的。

长期服用常规避孕药,应在停药6个月后怀孕,口服常规避孕药失败而怀孕,应终止妊娠。

四、服减肥药不幸“中招”怎么办

有的女性在服用减肥药期间不幸“中招”,怎么办?芬氟拉明、安非拉酮等减肥药属于B、C类药物,基本安全,但是从保证胎儿的营养角度来说,怀孕期间不能服用,准备怀孕的女性也不应服用,在实践中,医生一般把药物划分为禁用、慎用和可用三大类,明确禁用的有抗癌药、免疫抑制剂、四环素、氯霉素等,如果服用这些药物期间怀孕,应终止妊娠。

五、放射线危害胎儿,核磁共振较安全

某孕妇因咳嗽到某医院就诊,值班医生在没有详细询问她是否怀孕的情况下,给其进行X光胸透检查。做完X光检查后,医生才得知此女士已怀孕近三个月,立即要求她到妇幼保健院继续就诊。该女士得知孕妇进行X光胸透检查可能影响胎儿,故施行了人流手术。于是她提起诉讼,最终医院赔给她1万元。卫生部明确要求受孕后8—15周的女性,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一般来说,放射线对胎儿发育有一定影响,孕妇接受X光透视和CT检查后建议终止妊娠,不过核磁共振是没有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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