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对在湖北省部分媒体发布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消痞和胃胶囊(生产企业:贵阳永乐药业有限公司)、乌龙养血胶囊(生产企业: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茸杞补肾健脾在茶(生产企业: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气血双补丸(生产企业:山东华洋制药有限公司)、石斛夜光丸(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前列腺治疗仪(生产企业:蓝星天水六九一三工厂)六个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在湖北省行政辖区内的销售。
湖北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违法药品广告品种名单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 |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 |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 |
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 |
发布媒体 |
刊播时间 |
违法原因 |
次数 |
消痞和胃胶囊 |
国药准字Z20025104 |
未标示 |
贵阳永乐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影视 |
2011.4.21--30 |
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
10 |
乌龙养血胶囊 |
国药准字B20020971 |
未标示 |
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
楚天都市报 武汉晚报 |
2011.4.23/27 |
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
13 |
茸杞补肾健脾茶 |
国药准字B20020346 |
未标示 |
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 |
楚天金报 |
2011.4.19/27 |
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
11 |
气血双补丸 |
国药准字Z37020471 |
未标示 |
山东华洋制药有限公司 |
武汉人民广播电台 |
2011.4.1 |
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
22 |
石斛夜光丸 |
国药准字Z22025079 |
未标示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楚天金报 |
2011.4.20 |
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
8 |
前列腺治疗仪 |
甘食药监械(准)字2005第2260018号 |
未标示 |
蓝星天水六九一三工厂 |
武汉晚报 |
2011.4.18/24/27 |
含有治愈率、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利用医疗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等作证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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