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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要求:严打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
发布时间:2011-06-02      来源: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含非法添加物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生产非法添加产品的,一律吊销相关许可证照。

  据国家药监局公布的第一批易非法添加的保健食品产品类别,包括宣称改善睡眠功能产品、辅助降血糖功能产品、缓解体力疲劳功能产品、宣称减肥功能产品等四大类。其保健食品中易非法添加的物质、组分均为西药。第一批易非法添加的化妆品产品类别,包括宣称美白、祛痘、抗衰老等功能的护肤类产品,育发类、染发类产品,宣称去屑功能的发用产品,指甲油类产品,爽身粉、痱子粉类产品。

  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企业生产加工中可能出现的非法添加行为进行排查;对辖区内食品、化妆品批发市场和药品经营企业、商场、超市等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开展监督检查。加大重点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抽验力度,加大宣传报道和曝光力度,做到查处一批,曝光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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