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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致畸敏感期内误服药物可致畸
发布时间:2011-05-03      来源:
    从停经33天到怀孕12周是一个致畸敏感期,在这期间,胎儿的各个器官开始分化。一定要特别注意用药安全。

  美国FDA根据药物影响妊娠期间胎儿发育的危险程度不同,把药物分为A、B、C、D 和X五类。

    A类最安全,如维生素B1、B2、叶酸、维生素E等;

    B类比较安全,如大多数青霉素类及头孢类抗生素;

    C类有一定的危险,应尽量避免,如阿司匹林、降压药氨氯地平等;

    D类明确对胎儿有损害,孕妇患有严重疾病必须使用时才考虑用,如大多数抗肿瘤药;

    X类危险极大,绝对不能用,如抗病毒药利巴韦林、降脂药辛伐他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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