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周婷玉)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主任毛群安29日宣布,我国将于近期出台有关政策,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入学、就业的限制条件。
毛群安表示,有关部门在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影响他人健康进行周密论证的基础上,慎重决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
消除乙肝歧视 维护1.3亿人合法权益
取消乙肝检测,使得我国在消除乙肝歧视方面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毛群安表示,这次政策调整后,卫生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确保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调整后的体检项目开展入学、就业体检,及时查处、纠正违反规定进行“乙肝五项”检查的行为。
据了解,有关部门还将加强对教育机构、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严格执行有关的制度,切实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公平入学、就业的权利。
取消乙肝检测后,此前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的行业是否依然存在?对此,毛群安告诉记者,如果从事的是一种可能引起乙肝传播的工作,这还是要进行限制的,比如说采供血工作。
“但这种特别要做出职业限制的,要有一个法定的程序来审定。这在即将出台的文件中将有具体、明确的规定。”他说。
他同时指出,为医学目的而开展的“乙肝五项”检查,检查机构应严格保护体检者的隐私;为健康体检目的开展的检查,检查机构应充分尊重体检者的选择权并保护其隐私,体检组织者不得强制体检者接受“乙肝五项”检查。
取消乙肝检测 不会危及公众健康
“随着我们对病毒的认知越来越清楚,我们的预防治疗措施就更有针对性。”北京地坛医院肝病中心主任医师谢尧说,这一次取消乙肝检测,表明我国对乙肝的认知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是我国医学科研的成果。
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会不会牺牲公众的健康利益?“不会。”相关专家从科学角度和政策角度都给予了明确的回答。
“日常工作、学习或生活接触不会导致乙肝病毒的传播。”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医学部教授庄辉说,有组数字可以证实这一结论:1992年我国乙肝流行病学调查显示,1岁人群的乙肝病毒感染率为9.67%,而1岁至59岁人群乙肝病毒携带率为9.75%。2006年乙肝流行病学调查显示,14岁以上人群乙肝病毒携带率8.57%。“这表明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基本上在1岁前就已经感染乙肝病毒。”
“乙肝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庄辉说,乙肝病毒经血液、母婴、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根据目前掌握的医学文献资料,国内外尚没有因日常生活接触而感染乙肝病毒的确诊病例。
北京友谊医院教授、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主任委员贾继东指出,唾液里可以查到乙肝病毒,但浓度比血液里少一百倍至一万倍。“疾病的传播,不仅需要病毒,还需要一定的量,还需要暴露途径,如双方都有口腔粘膜破损等。”他说。
“如果已经认识到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日常接触中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对其入学、就业进行限制就是不公正。”毛群安说,政府决策是以科学为依据,对于取消乙肝检测,相关部门多次听取专家的意见、建议,最终目的是保护公众健康。
毛群安说,政府制定政策,首先要从公共卫生的角度保护绝大多数人的健康,这是决策的基础和依据。如果这种疾病确实通过日常接触可能造成周围人的感染,国家必然会制定严格的限制措施。“因为对公众的健康造成影响和危害,国家会付出巨大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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