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建议将6-35月龄儿童列入甲流疫苗接种人群
发布时间:2010-02-08 09:49 来源:君健网
中国卫生部7日下发通知,建议将6-35月龄儿童列入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人群。
根据中国该年龄组甲型H1N1流感疫苗临床试验安全性结果,参考前期3-11岁年龄别甲型H1N1流感疫苗临床试验结果及其他国家6-35月龄儿童甲型H1N1流感疫苗应用情况,经组织专家论证,卫生部7日下发通知,就6-35月龄儿童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提出指导意见。
通知建议,将6-35月龄儿童列入中国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人群,采用7.5μg、2剂次免疫程序,2剂次间隔21-28天。
通知称,根据目前中国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包装规格,15μg/0.5mL包装的疫苗只能用于1剂次(7.5μg/0.25mL)接种,30μg/1mL包装疫苗可用于3剂次(每剂次7.5μg/0.25mL)接种,剩余部分不得使用。
通知强调,各地卫生部门和接种单位应遵循“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严格按照《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对6-35月龄儿童实施疫苗接种。
通知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6-35月龄儿童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后相关安全性资料的收集与分析,开展安全性监测与评价。
通过对该省16家哨点医院的监测,科研人员认为,除了0至4岁婴幼儿需重点防护外,有慢性肺部或心血管系统等基础疾病也是甲流患者的重要危险因素之一。
随着2010年春运和春节的到来,人群聚集活动增加等因素将导致人群感染甲型H1N1流感的风险加大。河北省疾控专家建议农民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尽快接种疫苗,同时建议公众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