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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疫苗强化免疫9月铺开
发布时间:2010-07-27 12:00     来源:君健网
    9月11日~20日,我国将全方位启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大行动。7月26日,卫生部发布《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知识要点》,并通报了全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施时间和接种对象年龄范围。

    据悉,我国到2012年要达到消除麻疹目标,即全国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不包括输入病例),无本土麻疹病毒传播。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在常规免疫的基础上,通过强化免疫可进一步减少易感人群。为既往未接种过麻疹疫苗的人群,或因个体差异等原因免疫不成功的人群补种或复种疫苗,短时间内能迅速提高人群免疫力水平,形成更大范围的免疫屏障,阻断麻疹病毒传播。

    据介绍,即将实施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目标儿童在不同地区有所不同。在北京、上海、河南、黑龙江和广西为1995年10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在吉林、海南、青海为2003年10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在其他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2005年10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卫生部表示,各省(区、市)可结合实际情况,扩大目标人群年龄范围。

    卫生部建议,在麻疹疫苗接种前,家长应积极配合接种人员做好儿童健康状况的询问与接种禁忌的筛查。如儿童有发热等身体不适、禁忌症等情况,可缓种或不接种麻疹疫苗。

    知识要点链接

    ●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全身性出疹性疾病,无免疫力者接触病人后90%以上会罹患麻疹。麻疹可导致中耳炎、喉气管支气管炎、肺炎等严重并发症。当患病儿童伴有营养不良时,还可引起并发症死亡,病死率可高达10%。

    ●我国自1965年开始广泛使用麻疹疫苗,近20年中,麻疹发病率较疫苗使用前降低98%以上。

    ●我国麻疹疫苗安全性良好,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在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预期发生率范围之内。多次接种麻疹疫苗既不会增大不良反应的发生概率,也不会增加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

    ●少数儿童接种麻疹疫苗后可能发生发热、轻微皮疹、局部红肿、疼痛等一般反应,病情轻微,一般不需要特别处置。

    ●5种情况下,儿童不能接种麻疹疫苗: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曾患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阿瑟氏反应、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严重过敏性疾病;正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有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曾患或正患多发性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脑病、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

    ●3种情况下,儿童应缓种麻疹疫苗:3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近期注射过麻疹疫苗或其他减毒活疫苗,需间隔1个月后补种;强化免疫期间有感冒、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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