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华说,我国对于婴儿遗体、胎儿遗体以及胎盘的管理和处置都有严格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将婴儿遗体、胎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范畴,依照我国《殡葬管理条例》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将婴儿遗体、胎儿遗体按照医疗废弃物进行处理。根据《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严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患者尸体的买卖和各种经营性的活动。我们严格规定,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买卖胎盘,对可能造成传染性疾病的胎盘,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邓海华说,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和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患者的遗体,包括婴儿遗体、胎儿遗体以及胎盘的管理和处置,要进一步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规则,落实管理措施。同时,广大医务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生命的尊严。
我国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平衡出生人口... 上一篇 | 下一篇 第九套广播体操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