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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监管”保证药品安全 业界呼吁延至食品领域
发布时间:2011-06-09 10:55     来源:君健网

  药 怎么保证安全?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列为今年的重点提案调研选题。本月在全国政协副主席白立忱的带领下,由提案人代表和多个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赴北京、河北的多家药厂及药品批发企业深入调研。

  监管,既管认证也跟踪

  为了保证人民群众能够吃上放心食品,用上放心药品,国家专门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局。

  5年前发生的“齐二药”事件、“欣弗”事件,让药监部门警醒。因为,这些企业通过GMP认证后,并没有按要求进行自控、检查,使得GMP认证形同虚设。同时,也让药监部门和“国药准字”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

  在“欣弗”事件发生后,药监局副司长许嘉齐坦诚表示要查处药监系统内的失职渎职,推动行业自律。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经其认证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药监部门认真总结实践教训,探索对药品进行全程监管的手段和办法。

  假药“克星”:电子监管

  如果说,药监部门是药品质量的“把关人”,那么,这个“关”,不仅包括药品生产、销售、流通以及使用后的各个环节,还包括生产过程中进货、检验、生产出厂以及其他各个环节。任何一个“关口”把不住,都会出现问题。

  我国每年申请批准的新药有1万多种,药监部门怎样才能把这么多种药品,从生产、销售、流通到使用的各个“关口”都把好呢?

  全国政协调研组了解到,自从发生“齐二药”、“欣弗”事件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大胆创新,以信息网络为支撑,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过程实行了电子监管。使我国药品电子监管,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迈出了三大步:

  第一步,从2007年10月起,实现了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从生产出厂、流通、运输、储存直至配送至医疗机构全过程的动态监控。

  第二步,从2008年11月1日起,实现了对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等高风险药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实施电子监管。

  第三步,从2011年4月1日起,参加招标的和已中标的基本药物将全部实行电子监管。

  为了让群众用药放心,还提供了非常人性化的查询服务监管网。也就是说,药监部门找到了“电子监管”这种对药品进行“跟踪检查”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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